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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15日是什么意思(民事执行程序时间节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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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15日是什么意思(民事执行程序时间节点汇总)

先予执行15日是什么意思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所以说先予执行15日的意思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提前十五天执行的意思。

先于执行的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上述类型的案件,需要先予执行的,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即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负有义务是明确的。先予执行是预先实现权利人的权利,如果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承担义务不明确,也就无所谓预先实现权利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要求案件的基本事实是清楚的,人民法院根据案情能够判断出谁是权利人以及权利人享有什么性质的权利。就被申请人承担的义务的性质而言,通常是属于给付、返还或赔偿义务的性质。

第二,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即如果申请人不预先实现有关的权利,则其生活或生产就会遇到极大的困难。

第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案件的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当事人是否因生活或生产的急需而要立即实现有关的权利,当事人自己最清楚,因此,先予执行的要求应当由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不能主动依职权裁定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第四,被申请人有履行的能力。因为只有被申请人具有履行的能力,申请人的申请才有可能实现,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才有实际意义。

以上就是蓝箭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内容,先于执行15日一般是指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方提前15天的时间实行或者是停止做某一件事情,先于执行是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的,要合法进行先于执行。您若还有疑问,可以通过蓝箭律师网律师进行在线咨询,欢迎法律咨询。


先予执行15日是什么意思拓展阅读

先予执行15日是什么意思(民事执行程序时间节点汇总)

民事执行程序时间节点汇总

民事执行程序期限汇总

宏观上看,民事执行程序大致可以分为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等。下面主要对执行流程的期限和重要节点进行汇总。

先予执行15日是什么意思(民事执行程序时间节点汇总)

1.诉讼保全

概念: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诉前保全:申请诉前保全,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申请。进入到执行程序后诉前保全自动转化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

先予执行15日是什么意思(民事执行程序时间节点汇总)

诉中保全:法院在接受到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5日内开始执行;情况紧急的,必须48小时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上诉期间保全:对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接到案件后,如需采取保全的措施的,由一审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

文书生效后执行前的保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可以申请保全,但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

先予执行15日是什么意思(民事执行程序时间节点汇总)

其他保全重要期限:

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7日前向法院提出;

保全法院在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后超过1年未对保全财产进行处置的,除保全财产系争议标的外,在先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法院可以商请保全法院将被保全的财产移送执行。

案外人、申请保全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裁定案外人异议之诉成立之后,申请保全人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未提起异议之诉的,法院应当自起诉之日起7日内解除保全措施。

法院收到申请解除保全人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于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2.先予执行

概念:在案件受理后终审判决前采取对当事人诉讼请求范围内先行执行,一般以当事人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议。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10日内进行审查。

先予执行15日是什么意思(民事执行程序时间节点汇总)

3.申请执行时效期间

(1)一般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起始时间为法律文书规定的最后一日起开始计算。

(2)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的法律文书期间:受欺诈达成和解或和解后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种情况适用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3)终本后再次申请执行期间:发现新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4)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申请执行:(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应予受理;(对执行异时效提出异议的,经法院审查成立,则不再予以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法院不予支持。

4.确定承办人

执行案件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5.财产查控

法院执行部门受到立案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发起查询,查询范围覆盖全部财产类型。线上查询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无法线上查控的,应在接到反馈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采取控制措施。申请执行人、案外人提供明确、具体财产线索、情况紧急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调查核实。

先予执行15日是什么意思(民事执行程序时间节点汇总)

6.执行通知

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后10日内发出执行通知。

7.查封、冻结期限

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

以上申请需要延长期限的,需要在查封、扣押、冻结期满之前办理。

先予执行15日是什么意思(民事执行程序时间节点汇总)

8.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准许。

先予执行15日是什么意思(民事执行程序时间节点汇总)

9.信用惩戒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

先予执行15日是什么意思(民事执行程序时间节点汇总)

10.执行款发放

(法院执行人员应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工作。

(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具备发放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案款发放。

(具备发放条件,执行部门应当在执行案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发出支付案通知,财务部门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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