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悬赏广告(【解锁民法典】悬赏广告支付报酬规则,你get到了吗?)
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所声明的报酬的意思表示。 第一,悬赏广告合同以广告方式为要约的要件,因而是...
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所声明的报酬的意思表示。
第一,悬赏广告合同以广告方式为要约的要件,因而是要式行为。要式合同,是法律要求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悬赏广告既然是合同,当然要有要约的要件。悬赏广告的要约与一般合同的要约不同,必须以广告的方式为之。悬赏广告的要约一经发出,即产生悬赏要约的拘束力,广告人不得任意撤回。
第二,悬赏广告是实践性的有赏行为。首先,悬赏广告是实践性合同,而不是诺成性合同。悬赏广告合同的实践性,主要表现在其承诺要件为行为人完成悬赏行为。悬赏行为一经完成,合同即有效承诺,并已经履-行完毕。其特点,就是承诺和履-行同时完成,实际上承诺和履-行是一个行为。这一特征与任何合同都不相同。其次,悬赏广告是有赏的合同,其性质是有偿合同。所谓的有赏,就是约定报酬,对于完成悬赏行为的人,按照要约确定的数额给付酬金。没有酬金的“悬赏”不是悬赏广告。再次,悬赏广告的报酬数额是确定的。
第三,悬赏广告是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悬赏广告合同的主体特征,是广告人一方始终是特定的,这与一般合同并没有不同。在行为人一方,在要约发出之时,不能是特定的,而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不应当有特定的指向。在行为人的范围上,可能会有限定。无论怎样,当悬赏行为完成之后,行为人就已经确定。正因为如此,悬赏广告才具有合同的相对性特征。悬赏的行为人一方都不是特定的,符合悬赏广告的这一法律特征。至于行为人的资格,不应作特别的要求。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一定识别能力的人,以及任何形式的法人,都为合格的当事人。
第四,悬赏广告合同的标的,是悬赏广告中所指定的行为。对此,可以简称为悬赏行为。悬赏行为应当是合法的行为,违反法律和公共秩序以及违背善良风俗的行为,不得作为悬赏行为。
什么是悬赏广告拓展阅读
【解锁民法典】悬赏广告支付报酬规则,你get到了吗?
悬赏广告在日常生活中类型多样,如寻找遗失物、寻找线索的悬赏广告,向社会作出监督承诺的悬赏广告,创意征集、有奖征文的悬赏广告等。因悬赏广告引发的纠纷经常见诸新闻报道,更时常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典型事件,容易引发社会对拾金不昧与诚实守信的道德讨论。拾金不昧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应当大力倡导,但诚实守信同样也是社会大众的行为准则。从这一角度出发,悬赏人应当信守承诺,在实现悬赏广告目的后,及时履行给付报酬的义务。同时也积极倡导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发扬优良传统,共同构建互帮互助的和谐社会。
问:小王在报纸上刊登寻狗启事,声明“一周内有送还者酬谢500元”。刘某于次日与小王取得联系,并在约定地点和时间送还小狗,但小王拒绝支付报酬。刘某可以要回500元报酬吗?
答:可以。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来源:黄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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