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车内物品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盗窃他人车辆内的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盗窃车内物品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盗窃车内物品立案标准是盗窃的金额或者物品的金额达到1000元就构成盗窃罪,盗窃罪1000到3000元为起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盗窃车内物品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车内物品立案标准是盗窃的金额或者物品的金额达到1000元就构成盗窃罪,盗窃罪1000到3000元为起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严重的是判处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车内物品立案标准是盗窃的金额或者物品的金额达到1000元就构成盗窃罪,盗窃罪1000到3000元为起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严重的是判处无期徒刑。有问题欢迎咨询蓝箭律师网律师。
盗窃车内物品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拓展阅读
盗窃他人车辆内的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8月6日0时30分许,张思雨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关南里小区,以“拉车门”的方式进入沈某停放在此的本田雅阁牌汽车内,盗窃车内副驾驶手扣内的现金人民币两万余元。
张思雨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徐晓鹏律师解答:
张思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张思雨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张思雨表示自愿认罪,家属代其积极退赃,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徐晓鹏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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