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如何过户(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方离世后办理继承时需要注意什么?)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如何过户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们的配偶,全部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如何过户
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们的配偶,全部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办理继承公证后,上面的人带上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这样就能把房产变为只未死亡一方一个人名下。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方死亡之后自己应当是属于的继承房子的类型的,要先办理继承的公证之后,才可以进行房产的正常步骤,再办理的公证之后,那么剩下的房产过户流程和其他是一样的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蓝箭律师网相关律师。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如何过户拓展阅读
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方离世后办理继承时需要注意什么?
许多家庭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有制,许多人便认为当夫妻一方死亡后,其生前共有的房产就自然归属于另一方,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在生活中,应该具备办理继承的意识,否则容易让共同的房产,其他合法的遗产都卷入纠纷之中。当然,基于传统的观念,有的人认为父母一方还活着,就去争夺遗产是大不孝。
这样的想法可敬,但要是真孝顺的话,不如想办法将去世父母之一的遗产部分理清楚,减少将来的纠纷,这才是真正的孝顺。
01
夫妻共有房产并不会自动发生继承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父母双方中的一方去世的遗产不作处置,有一种错误知识在其中,认为房产是父母生前共同努力购置的,当其中一个不在世后,那么就自然的归为另一个。
夫妻共有房产,通常来说是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一个人占有其中一半,那么其中一个人先离世了,属于他的1/2便成为了遗产,所有合法的继承人都有权要求去继承,要求进行分割,而不是自动归给在世的另一个。
所有的继承,通常不会自动发生,即使已经合法占有并使用的遗产,在法律上的归属权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经过继承的程序后才能确定归属。
哪怕是实际已经看起来是谁的,但如果没有走法律继承程序,通过归属仍然是待定的状态,如果不及早处理清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卷入更多的麻烦之中。
02
如果夫妻一方不在世,那么要依以下程序确定继承人
首先,要确定其生前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的话,就需要尊重他生前的意愿,用他留下的合法有效遗嘱,来确定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只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才有权要求继承,其他之前占有的,正在使用的人,都没有权利去继承。
其次,如果生前并没有遗嘱,那么就自动进入了法定继承的程序,需要按照继承的顺位来确定继承人。
正常情况下,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中就可以完成继承,有配偶(即使有多段婚姻,只能是在世的,民政部门登记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和非婚生、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以上继承人是拥有平等的继承权,享受的份额也也是平均的。所有当父母一方不在世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经过他们共同的商讨才能确定继承人和继承的份额,而不是自动归配偶。
03
现实中该如何操作继承才更轻松一些呢?
上面说过,所有法定继承人是平均继承遗产份额的,而人越多必然就会要划的人数越多,但是继承人是可以主动放弃自己继承权的。
在现实生活中,提倡由一个人来“集中”继承,然后可以通过赠与和其他方式来补偿其他继承人,这样操作简单又有好处。
可以想想,如果一套房子上有多个人的产权,那么想要处分是不是很困难,有的同意有的不同意,甚至有的会因其他原因要求提前分割,所以最好集中由一人继承为好。
当然,按习惯来由在世的配偶继承最好,因他们常住的房子本来就属于夫妻俩,一个先离世了,全部给另一半,绝大多数子女和被继承人的父母都会同意的。这样还以促使子女对在世父母更孝顺。
当然不管是否集中继承,当确定了如何接继承后,继承人要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才能直接办理继承过户。至少要准备房产证,所有继承人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等,及死亡证明。
各地的要求并不一样,有的甚至需要人事档案,最好咨询清楚在前往。办理公证继承更通畅一些,由所有继承人全部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结语
继承要完成并不容易,特别是涉及多个继承人的情况,可能会有人有不同的意见,这时就需要做好沟通工作。
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后,还必须办理了继承手续,法律才会认可,内部的财产继承协议并没有法律强制效力,所以早做准备,办理产权清晰的继承登记最好。
父母一方在世办理继承并不是不孝顺,不必有如此的忌讳,让以后卷入更多的纠纷和麻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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