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什么权利?)

【网友咨询】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具有哪些特征?【律师解答】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不象民事诉讼那样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

【网友咨询】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具有哪些特征?【律师解答】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不象民事诉讼那样分为...更多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什么权利?)

【网友咨询】

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具有哪些特征?

【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不象民事诉讼那样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他不仅与诉讼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享有行政实体法上的权利,而且享有诉讼法上的一些权利。如请求赔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等。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参加,既可以实现诉讼的合并,简化诉讼程序,也可以有助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还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时间,防止因新的诉讼而带来的人力、物力等审判资源的浪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从该条可以看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同被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特征:

1、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第三人主体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2、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存在是以他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为前提,如果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他就不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例如,甲向乙借款二万元,后经政府批准,用该款建房一所,但是水利部门认为甲的房屋系建在河道旁,影响泄洪,乡政府越权审批无效,责令甲拆除房屋。甲对处罚不服,起诉后,乡政府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乙却不能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因为是水利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并没有消灭甲、乙之间的民事借贷关系。乙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实现。

3、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否则,就不会发生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问题,这是与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共同具备的特征。

4、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自己独立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既不为了维护原告的权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权益,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参加诉讼的标的与原、被告之间争议的标的具有同一性,是因为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他的权利义务。

【相关法规】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他不仅与诉讼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享有行政实体法上的权利,而且享有诉讼法上的一些权利。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拓展阅读

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什么权利?)

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什么权利?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合理界定行政诉讼第三人,是研究和完善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的前提。在行政审判中弄清第三人的含义,正确确定第三人,保障第三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是确保办案质量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是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中的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那么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什么权利?

  网友咨询:

  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什么权利?

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什么权利?)

  上海亚天律师事务所钦飞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申请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第三人的判断标准,关键要看是否与被诉行政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只有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才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

  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上海亚天律师事务所钦飞律师解析: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有以下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

  与案件的原、被一样,第三人同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以你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2.查阅被诉机关的材料

  在行政复议和诉讼中,被诉机关有义务向法院提出证据和其他材料,并说明自己行政行为的依据,那么第三人和原告一样,同样有权进行查阅。

  3.举证、质证、陈述意见、辩论

  案件既然与我们有关,那不论我们是主动加入的,还是被通知参加的,当然不能啥也不说,我们有权通过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意见来保护自己。

  4.起诉、上诉和申请再审

  案件的审理结果既然与我们有利害关系,那么就可能有害,也可能有利。与原、被告一样,如果案件审理结果对第三人不利的,第三人也有权上诉和申请再审。

钦飞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从事律师工作10年,执业领悟为公司、合同、债务、房产等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商标等侵权纠纷;婚姻家庭、刑事及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丰富诉讼和非诉经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什么权利?)(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什么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什么权利?)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