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诉讼离婚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一、诉讼离婚需要带上以下材料1、离婚起诉状两份。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
一、诉讼离婚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二、诉讼离婚的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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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拓展阅读
诉讼离婚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流程大致包括起诉、调解、开庭、判决四个部分,一次诉讼大概需要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出结果。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则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一般不判离,需要在第一次出判决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起诉阶段,需要当事人到法院递交材料立案或者网上立案。这里就有两个问题,一是到哪个法院起诉,二是递交哪些材料。到那个法院起诉用法律人的语言说,就是判断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一般来说要到对方户籍地所在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到对方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递交的材料包括起诉书、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等等。
起诉通过法院审核后,法院会安排时间先进行调解问话,如果双方愿意调解就可以调解结案,出调解书载明离婚。如果双方调解不了,就进入正式的庭审程序。
进入庭审程序,法院通过开庭审理,双方都要对是否继续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表明态度并举证,法院审理后会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民法典》1079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诉讼离婚的基本程序,部分详细流程可以参见具体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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