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叫竞业禁止协议(企业经营关键词:竞业禁止协议)
一、哪些叫竞业禁止协议1、竞业禁止协议是指企业与雇员通过雇佣劳动合同中的专门条款或者采用单独订立合同的形式,约定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雇员在其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的一定...
一、哪些叫竞业禁止协议
1、竞业禁止协议是指企业与雇员通过雇佣劳动合同中的专门条款或者采用单独订立合同的形式,约定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雇员在其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者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的合同。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签竞业禁止协议要注意什么
1、竞业禁止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2、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如果企业不能证明其商业秘密的存在,则竞业禁止约定会因为缺乏保护之必要而不具有约束力。而相对方——雇员,应是在本企业因职务关系接触或者有可能接触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而不是泛泛地无原则地包括全体雇员。凡在职期间根本没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不能作为竞业禁止的对象。但对于董事、经理则不需另外约定,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竞业禁止是他们法定的义务。
3、竞业禁止的期限恰当。
国外竞业禁止年限最长有五年的规定。目前,我国基本上形成了竞业禁止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共识。
4、必须给予雇员相应的补偿费。
补偿方法可以多种多样,比如可以约定在职时每月预先付给职工一定津贴作为离职后竞业禁止的补偿,也可约定雇员离职后在竞业禁止期间应得的总金额,在离职时一次或分次给付;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进行补偿,如分配股票、给付高额退休金等。至于补偿金额则应是合理的,具体可根据雇员受限制的程度、期限以及从事该行业的状况、职位、技能等情况确定。
竞业禁止的范围应与雇员在企业任职时接触或可能接触到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适应,竞业禁止的地域应仅限于与商业秘密竞争利益有关的地域范围,而不应扩大至整个行业领域或者专业领域。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蓝箭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哪些叫竞业禁止协议拓展阅读
企业经营关键词:竞业禁止协议
企业经营关键词:竞业禁止协议。
所谓竞业禁止协议就是指,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工作,离开公司的半年、一年之内你都不能做同样的事情。
一般涉密的岗位一定是要签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一些存在较大竞争的企业,防止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公司,也要签竞业禁止协议,这样员工离职也不能去竞争对手那,不然可以起诉索赔。
公司高管原则上都应该签竞业禁止协议,因为高管们掌握公司核心机密与核心资源,跳槽与出去创业的概率非常大,而且大概率会去竞争对手公司或者从事原东家业务形成竞争关系。为防止公司亲手培养竞争对手,这时竞业禁止协议就非常必要,而且条款一定要非常严格,比如3-5年或者终身不得从事相同业务、不得去竞争对手公司,甚至签署包括直系亲属也不得从事直接竞争业务,否则将赔偿原公司百万甚至上千万。
所以,竞业禁止协议是非常必要的,但也有公司对竞业禁止协议持反对态度,比如有一家最近大红大紫的企业:新东方。
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说:我觉得(竞业禁止协议)这是对人的一种限制。尽管不少人出去了,甚至干的事情跟新东方存在竞争关系,也有损我的利益,但我依然允许他们去干,依然抱着一种鼓励的态度。因为我觉得这是对一个人生命的承认,对一个人自由意志的承认,而自由意志和奋斗精神一直是我信奉的核心价值观。个人的自由以及个人的探索是大于一切利益的。所以新东方从来没有启动过竞业禁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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