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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廉租房政策有哪些(上海廉租住房出新政,四项标准调整,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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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廉租房政策有哪些(上海廉租住房出新政,四项标准调整,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上海廉租房政策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标准的通知

沪府发〔2013〕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扩大廉租住房政策受益面,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

(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

(一)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

(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

(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

(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

(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二、配租标准

(一)配租面积

廉租住房配租面积为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下同)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照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申请家庭配租面积不足居住面积10平方米的,按照10平方米计算。

(二)实物配租选房面积标准

廉租房源最小按照成居室供应。根据供应的房源情况,允许申请家庭在配租面积基础上放宽一定幅度,选择租赁廉租房源。申请家庭的最小选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居住面积10平方米;最大选房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配租面积的1.5倍,但该面积不是必须达到的选房面积标准。

申请家庭选择经批准可转化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下同)的廉租房源,可以按照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标准,租赁成套住房。申请家庭租赁居住满一定年限后,具有支付能力并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有关规定申请购买。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另行制订。

申请家庭自愿将已有住房交区(县)政府指定机构代理经租,且区(县)政府指定机构同意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房源供应标准。

放宽选房面积或者房源供应的具体标准,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

三、租金配租补贴标准

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家庭,即3人及以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0元(含14400元),或者2人及以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840元(含15840元)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86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68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46元。

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的家庭,即3人及以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4400元(不含14400元)至20400元(含20400元)间,或者2人及以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5840元(不含15840元)至22440元(含22440元)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60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48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32元。

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40%实施补贴的家庭,即3人及以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20400元(不含20400元)至25200元(含25200元)间,或者2人及以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22440元(不含22440元)至27720元(含27720元)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34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27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18元。

四、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与承担

(一)租金标准

廉租房源租金标准,由实施实物配租的政府指定机构参照住房所在地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住房所在地市场租金,经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产生。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等部门另行制订。

廉租房源租金标准确定后,在租赁合同期内保持不变。租赁合同期满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按照届时重新确定的租金标准执行。

(二)自付租金

选择的廉租房源面积未超过配租面积1.5倍的,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申请家庭,以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承担自付租金;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的申请家庭,以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6%承担自付租金;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40%实施补贴的申请家庭,以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7%承担自付租金。

选择的廉租房源面积超过配租面积1.5倍的,超过的面积由申请家庭按照廉租房源租金标准的30%承担自付租金。

(三)租金补贴规定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租金补贴为廉租房源租金标准扣除申请家庭自付租金以外的差额部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租金补贴,列入区(县)年度廉租住房资金预算。

(四)自付租金减免规定

对承担自付租金确有困难的申请家庭,区(县)政府可以制订减免自付租金的条件、审批程序等办法,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

上述申请条件和标准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原执行的有关标准继续有效。已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按照廉租住房复核办法等规定重新核准前,维持原配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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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廉租房政策有哪些(上海廉租住房出新政,四项标准调整,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上海廉租住房出新政,四项标准调整,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今年11月,上海推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新政,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租赁需求的堵点、痛点和难点。时隔一个月,上海“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再出新举措,这次主要针对拥有上海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今天(12月29日)从上海市房管局获悉,上海廉租住房的相关政策标准即将调整,从而扩大廉租住房政策受益面、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水平。新政策标准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哪些标准出现调整

本轮调整聚焦在四个方面。

首先是放宽了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其中,3人及以上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从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300元以下调整至4200元以下,放宽幅度约27%;财产准入标准从家庭人均12万元以下调整至15万元以下,放宽幅度为25%。

针对1人、2人家庭及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继续在3人及以上家庭基础上上浮10%。

第二是调整了保障家庭分档区间标准。上海廉租家庭按收入水平分成三档,不同档次对应不同救助标准,执行“收入低救助多,收入高救助少”梯度保障原则。

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之后,保障家庭的分档区间标准也作了对应调整。其中3人及以上家庭,第一档从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000元(含)以下”调整为“2800元(含)以下”,第二档从“2000元—2800元(含)”调整为“2800元—3500元(含)”,第三档从“2800元—3300元(含)”调整为“3500元—4200元(含)”。

针对1人、2人家庭及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分档区间,仍按规定在3人及以上家庭基础上上浮10%。

第三是提高了租金配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目前,上海正在保障的4万多户廉租住房家庭中,约有79%采用租金配租方式,21%采用实物配租方式。此次根据不同区域的情况,对租金配租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也进行了对应调整,更好满足保障家庭的基本居住需要。

其中,第一档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的补贴标准,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浦东等8个区从125元提高到160元,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青浦等5个区从95元提高到120元,金山、奉贤、崇明等3个区从65元提高到75元;第二档、第三档家庭也作了对应调整。

针对1人、2人家庭,各档次补贴标准仍继续在3人及以上家庭基础上上浮20%。

最后是限定了最大补贴面积标准。按照“下有托底、上有封顶”原则,上海首次将租金配租家庭的最大配租面积统一限定为居住面积45平方米。

本轮调整特点是什么

在上海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中,廉租住房属于兜底性、基础性的政策品种,其准入标准和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等情况发展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本轮调整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特点?上海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一轮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和收入财产准入标准调整分别是在2017年、2018年,这期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了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保障,更好兜牢兜稳住房民生保障底线,所以进行了相应调整。“通过放宽及调整相关标准,我们希望廉租政策能够覆盖到新出现的‘夹心层’群体,让所有确需保障的家庭都能够享受到基本保障,同时也让廉租保障家庭能够在市场上更好地租到房子,满足基本租住需求”。

本轮调整综合考虑“托底保障”和“精准施策”。新调整更强调“托底”,确保“应保尽保”。比如放宽收入财产准入标准之后,根据专业测算,政策受益面将显著扩大;通过分档区间标准的调整,也将整体提升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保障水平;在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后,上海廉租保障家庭的租金补贴水平将总体提升近30%。

另一方面,新政也考虑精准施策,实行“下有托底、上有封顶”原则。比如首次提出限定最大补贴面积标准,是为了防止部分家庭在分档区间标准和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后,补贴金额超出合理范围,突出廉租住房“保基本”的定位,避免过度保障带来的“福利陷阱”。

哪些家庭可申请廉租房

调整之后,这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1年;家庭人均住房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400元(含50400元)、人均财产低于150000元(含150000元),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5440元(含55440元)、人均财产低于165000元(含165000元)

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可以单独申请。

目前,上海廉租住房申请已实现“全市通办”,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也可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部分人口和住房情况简单的家庭还可以通过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栏目主编:陈玺撼 题图来源:张海峰摄 资料图 图片编辑:项建英

来源:作者:戚颖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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