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新规规定租赁合同期内不得涨租金吗(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涨房租)
一、房屋出租新规规定租赁合同期内不得涨租金吗1.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2.租房合同是基于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
一、房屋出租新规规定租赁合同期内不得涨租金吗
1.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
2.租房合同是基于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非经租客同意,房东无权单方面涨房租,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可以要求涨价,租客可以选择接受或退房。
二、房东违约怎么赔偿
1.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2.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违约金进行赔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
三、租赁合同主体变更需要续签合同吗
1.建议重新签订合同,不要变更合同主体。
2.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
四、签订租赁合同需注意什么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房屋出租新规规定租赁合同期内不得涨租金吗拓展阅读
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涨房租
原标题:
南昌市发布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
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涨房租
近日,南昌市住建局牵头草拟,在广泛征求市市监局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主体意见基础上,会同市市监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将从2022年9月1日起实行。
据悉,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南昌市城区范围内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屋租赁行为,待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正式运营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委托运营单位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前,需先行查看承租人的承租资格,填写系统自动赋予的承租资格授权码,方能通过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办理合同网签。通过网签,住房保障部门可以随时掌握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状态,便于更加有针对性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该示范文本涉及房屋租赁的12项内容及相关附件,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房屋基本状况、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等内容,并就房屋维护及维修、合同解除及房屋返还、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合同生效等约定条款提供示范。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有空白行,供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予以修改、增补或变更。
该示范文本还规定了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金及支付方式、押金及其他费用等内容,并强调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出租人需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承租人需保证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等,按照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设备。示范文本对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的十多种情形进行了规定,租赁双方可据此解除合同。
内容来源:新法制报(王纪洪 记者万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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