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相关规定有哪些及再婚申请如何处理(家中高龄老人闹着要再婚时建议你“冷处理”)
1、法律明确规定了老人的婚姻自主权。《婚姻法》第三十条特别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
1、法律明确规定了老人的婚姻自主权。
《婚姻法》第三十条特别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2、《婚姻法》明确规定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也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子女以停止尽赡养义务相威胁,干涉父母再婚,或者因父母再婚而不再履行赡养义务,都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夫妻共同财产及遗产继承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由此,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老人在婚前的财产所有权不会因再婚而受到影响,而再婚后的上述财产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在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夫妻可自由约定其财产的归属。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但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不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况下,老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愿立遗嘱对全部遗产进行分配。
4、老年同居、“走婚”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如同青年男女的未婚同居一样,老年同居、“走婚”并不受法律的保护,当“走婚”遇到了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容易。比如,“走婚”老人突然生病或遇到意外,“走婚”时财物发生了损失、被盗等,子女都可能将责任归咎于另一方或其家人,引发矛盾和纠纷。同居、“走婚”的形式,虽然排除了因老年人再婚引发的房产、财产等分割问题的纠纷,但事实上并不合法,不受法律的保护。另外,老年同居、走婚也为诈骗者创造了可乘之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是防止被骗的有效途径之一。
当事人的不同情况来说明离婚后再婚申请的情况: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六、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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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高龄老人闹着要再婚时建议你“冷处理”
当下老人再婚不是什么新闻,越来越多的高龄老人也加入了追爱的第二春行动中去。真心相爱的两个人的结合,无论年龄多大都应当受到祝福和理解,这是多少人的开明想法,但当自家的高龄老人真的闹着要娶媳妇时,却也是执意反对。这其中有担忧,有觉得丢面儿,也有觉得可笑的。
那如果遇到家中高龄老人闹着要再婚时怎么办呢?建议你“冷处理”。
一、老人可能是因为孤独,作为家人要多些陪伴
多花点时间和老人相处,想办法让他融入同龄人的日常生活。
高龄老人闹着要娶媳妇,最大的可能就是孤独,忍受不了一个人的寂寞,希望借此一闹,引起家人对他的关注。此时,你要调整自己的生活习惯,多花点时间去陪伴老人家,与他聊聊过往的事,说说当下家里的事,也谈谈未来的一些规划;陪他散散步,走走亲戚,多说说话;也要为他寻找他擅长的兴趣爱好,让他的注意力转移到那些他感兴趣的事情上去,当他专注其中时,他自然会从中得到快乐。
老年人最需要的其实就是家人的陪伴。
二、老人可能只是一时兴起,学会拖延顺从
“老小孩”心性发作,学会顺从,但对不合理或不现实的要求学会策略性拖延
高龄老人最有可能成为老小孩,他们可能满头白发,但心性却如同回归了孩提时代,需要人宠爱,需要人照顾,需要人依靠。有时,他们也会发发小脾气,也会偶有玩性,也会突然聊发少年狂。作为后代小辈要理解,这是人生的必然。当高龄老人孩子心性发作时,学会顺从,不要去逆其心意。但“老小孩”也会有自己的执念,也会有不清楚的时候,作为子女要理解,但对于他们此时的一些要求要学会分辨,如果是不合理或是不现实的要求,也不作明确的拒绝,学会通过与孙儿们相处、亲友间的走动、兴趣爱好的投入、时间的消耗让他们在这种拖延中遗忘,转移注意力。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但老人,特别是高龄老人也是小孩心性,老小孩也要学会与其相处,多顺其心意的玩闹和说笑,但对于其不合理和不现实的要求也要学会策略性的拖延。
三、老人实力条件具备,对方也是良人就尊重他的选择
如果老人身体、经济等条件具备,心仪之人也是良人,那就成全他们的晚年幸福。
一般来说,高龄老人如果再婚一定是遇到了心仪的良人,这才会执拗地坚持自己的想法。但作为家人一定要考虑老人此时的实现情况。老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如何?他和家庭的实际经济条件如何?未来他真的结婚了后续问题大家是否有能力解决?如果出现意外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作为家人要考虑清楚。如果大家都可以接受,老人也还健康,一切都在可承受的范围内,那么不如在他遇到良人时,就成全他们的晚年幸福吧。
老人追求幸福应当支持,如果得遇良人,那是人生大幸,作为家人,应当给予祝福和支持。
高龄老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在自身和家庭条件允许的条件下成全一桩晚年婚姻也是美事一桩。如果只是因为缺少陪伴,因为内心孤独,那就主动多点陪伴和关爱;如果只是老小孩心性的发作,那就采用策略性的拖延,转移他的注意力,让其淡化那些不合理也不现实的想法。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作为家人,在享受的同时,也在学会主动关爱和照顾老人。
朋友,如果你家的高龄老人也闹着要再婚,你会如何处理和面对呢?一起来交流你的观点和应对之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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