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管理办法相关法规(计件工资管理办法)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因此企业实行计件...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因此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劳动者劳动定额和工资报酬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即计件工资是以标准工时制度为计算基础。根据1994年原劳动部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基本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价单价的150%支付其工资。
因此,企业应当根据“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的规定,调整计件工资单价,在计件工资的核算中体现出延时工作的加班工资。
形式方式
1)无限计件工资:员工工资收入完全取决于其单位时间内生产合格产品数量的多少和事先规定的不变的计件单价,超额收入不限,亏额损失亦不予补偿。
2)有限计件工资:即对工人个人单位时间所得计件工资收入总额给以一定限制。比较常用的方式:对个人计件工资收入规定最高限额、采用超额累退计件单价、采用可变计件单价。
3)全额计件工资。
4)超额计件工资:又称计时计件混合工资。
5)差额单价计件工资:①两段单价计件。②累进计件。③累进计件。
6)间接计件工资。是对于企业中某些辅助工人实行的一种工资分配形式。
7)经济责任承包计件工资。
8)联质计件工资:即计件工资收入以产品质量好坏为主要的计算依据的工资形式。
9)包工工资。
10)提成工资。
11)产值单价计件工资。
12)最终产品计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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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及规范
第344篇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企业为适应订货量常随季节变化,临时加班时间多,人员需求量不稳定的市场环境及内部特点,以及为提高工作绩效的发挥水平,激励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本厂直接参与生产的男女从业人员(包括从事包装、整理作业人员)。
第三条 本厂计件工资分为固定金额与浮动金额两部分。
第四条 固定工资部分(约占全部工资的1/2~1/4):
(一)固定工资的核定内容分为五个方面,分别赋予一定的比例,合计后评定等级并按工资标准的规定核发工资。这五方面的内容及相应比例为:
1.技能 %。
2.工作的重要性 %。
3.资历年限 %。
4.工作环境 %。
5.学历 %。
(二)固定工资核发标准
级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
评定分数(分) | |||||||||||||||||||
金额(元) | 男 | ||||||||||||||||||
女 |
第五条 浮动工资部分:
(一)标准基数的确定。由厂业务室根据各订单所要求产品的不同型式(规格)设定所需要的标准工时,每一工时设定为一个基数,以此作为产量、工资计算的依据,则每人每天上班8小时的标准基数为8。
(二)基数单价的确定。根据各人技术的高低及轮班时间的不同而分别确定,其标准为:
班 别 基 数 单 价 性 别 级 别 | 早班 | 中班 | 晚班 | |
AA级 (特殊技术性) | 男 女 | |||
A级 (技术性) | 男 女 | |||
B级 (半技术性) | 男 女 | |||
C级 (非技术性) | 男 女 |
(三)浮动工资应得金额的计算
1.当实际基数≤标准基数时,其计算公式为:
浮动工资=基数单价×实际生产基数
2.当实际基数≥标准基数时:
浮动工资=基数单价×(实际基数-标准基数)×生产效率+基数单价×实际基数,其中生产效率=实际生产基数标准基数-异常基数
第六条 各级工作人员试用期间前三个月的工作效率目标分别规定如下:
第七条 新进人员实习期间前后共一个月,其奖金一律按金额发给。
第八条 为减少新进人员离职,确保工作量,对新进人员实行基数补偿,补偿时间为三
个月。新进人员到职后前两周进行训练,然后判定技术等级,并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资 历 补 偿 基 数 级 别 | 第一个月 | 第二个月 | 第三个月 | 第四个月 | |
实习 | 投入 生产 | ||||
A级(技术性) B级(半技术性) C(非技术性) | 依C级基数为8计算 |
第九条 新进人员若在试用期间表现良好,随时可以加入正式生产行列,除其浮动工资部分维持外,另外可以提早进行固定工资的调整( ~ 元)。
第十条 公司安排加班时付给加班费,加班费标准为 元/小时,对于政策性加班一律准报加班费。
第十一条 特殊加班规定:
(一)为缓解生产线过量的负担,鼓励员工主动自发地协助企业克服困难,各单位以志愿方式选择最优员工,组成特殊加班工作小组。
(二)加班费的计算公式为:
男性员工=基数单价×生产基数× 倍+加班时数× 元/小时
女性员工=基数单价×生产基数× 倍+加班时数× 元/小时
(三)每人每天加班 小时的基数为 。
(四)轮班男性员工实施两班制(12小时),超过8小时部分,准予依特殊加班方式计发。
(五)下表以女性员工为例计算加班收入:
级别 | 计算公式 基数单价×基数×2倍+加班工时×小时加班费 | 每日加班4小时所得加班费 |
A级 B级 C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