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信证明格式是怎样的(格式借款合同里有上报征信的条款,银行便有权以此上报征信啦?错)
第1篇:银行资信证明个人资信证明xx银行支行(部):兹证明为我单位(全职/兼职)员工,身份证号码。从年月至今在此工作,从事工作,目前职务为。固定月工资(大写)人...
第1篇:银行资信证明
个人资信证明
xx银行支行(部):
兹证明为我单位(全职/兼职)员工,身份证号
码。从年月至今在此工作,从事工作,目前职务为。固定月工资(大写)人民币元;奖金、红利等其他收入年平均(大写)人民币元;平均全年总收入(大写)人民币元。
本单位对该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情况,特此证明!
单位信息(均为必填项,公章加盖于所填内容之上):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单位领导:单位电话: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第2篇:银行资信证明函
银行资信证明函
编码:_________
致:xx市xx储备中心
兹应我行客户“xxxxxxx”(以下简称“该客户”)之要求,提供有关该客户资信情况供贵中心参考。
该客户于xxxx年xx月xx日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账号:xxxxxxxxx)以来,信誉良好,帐户往来记录正常、活跃,结算律执行无不良记录。截止到xxx年xx月xx日该客户在我行存款余额达(大写:xxxxxxxxx元)小写:xxx元。
xxx银行(公章)
银行有权签字人:
(签名)
说明:
1.本证明函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和变相融资的依据;
2.本证明函为正本,只限送往所致单位,涂改、复印无效。
日期: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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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信证明格式是怎样的拓展阅读
格式借款合同里有上报征信的条款,银行便有权以此上报征信啦?错
“借款合同(格式条款)里有上报征信的条款,贷款银行便有权以此将借款信息、逾期信息上报征信啦!”这一逻辑,是违反法律的逻辑,是流氓、强盗的逻辑。李大贺律师认为,格式借款合同里有上报征信的条款并不等于贷款银行就有权利将借款信息、逾期信息上报征信,如果要将借款信息上报征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六个条件:
1、 借款合同业已成立;
2、 借款合同整体有效;
3、 借款合同整体生效;
4、 贷款银行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已经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
5、 借款信息真实;
6、贷款银行已经对上报征信的条款用加黑、加粗的方式进行突出显示,以履行对借款人的提示说明义务,或者有证据证明其已经通过其他的方式对该等条款向借款人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
以上六个条件,任何一个条件缺失的,贷款银行都无权将借款信息上报征信。
李大贺律师还认为,如果要将逾期信息上报征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
1、 借款合同业已成立;
2、 借款合同有效;
3、 借款合同生效;
4、 逾期信息真实;
5、 提前通知了借款人。
以上五个条件,任何一个条件缺失的,贷款银行都无权将借款信息上报征信。
部分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29条 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征信业管理条例》(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第29条第2款 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适用本条例关于信息提供者的规定。
第13条 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
第15条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第19条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采用格式合同条款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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