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利好更直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2017年最新规定根据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解读,其中第四十九条表示: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2017年最新规定
根据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解读,其中第四十九条表示: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
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财税〔2016〕36号文的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但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即: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个人。
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征税规定
纳税人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应仅就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季度内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前月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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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拓展阅读
利好更直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央视网消息:从今天(4月1日)开始,我国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措施正式落地实施,这些政策直接利好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其中,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利好更直接。因为小微企业绝大部分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于这部分纳税人来说,今天(4月1日)起,开始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消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据了解,我国已经连续多次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2013年,对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免征增值税;2014年、2019年和2021年,先后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3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至今年3月底,实施3%征收率减按1%征收政策。
据了解,为了提高办税便利度,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申报、自行减免,无需任何审批流程。
来源: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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