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范围是多少(中国发布丨应急管理部:去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46万起 死亡2.63万人)
特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范围是多少造成人员伤亡30人以上死亡、一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就是特大安全事故1、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
特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范围是多少
造成人员伤亡30人以上死亡、一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就是特大安全事故
1、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2、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大安全事故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一次死亡4个人为“较大事故”。关于调查处理的规定,请查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里面有详细的规定。
综上所述,只要造成伤亡3人以上的就不算是小事故了。然后,造成人员伤亡30人以上死亡、一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就是特大安全事故。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想了解更多,欢迎到蓝箭律师网咨询。
特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范围是多少拓展阅读
中国发布丨应急管理部:去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46万起 死亡2.63万人
中国网1月20日讯(记者 彭瑶)应急管理部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介绍,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同比下降;重大事故基本持平;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6万起、死亡2.63万人,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9%、4%。
1月20日,应急管理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全国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形势。中国网 杨佳 摄
从重大事故来看,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16起,同比起数持平,另外还发生1起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事故。这些事故分布在山东、江苏、安徽、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广东、甘肃、青海、新疆等13个省(区)和道路运输、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建筑业、水上运输、火灾和燃气等行业领域。
从较大事故来看,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出现“双上升”:辽宁、浙江、福建、山东、云南等5个省较大事故均超过20起且同比“双上升”;工贸、水上运输、渔业船舶、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同比“双上升”。
从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统计情况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道路运输重大事故有所反弹,货车、农用车违规载人事故反复发生,客车重大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多发。建筑业安全风险居高不下,房屋非法改扩建安全风险加剧,隧道等重大工程施工安全问题突出,农村自建房事故屡屡发生,燃气事故多影响大。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重大事故得到初步遏制,重大事故降幅明显,但较大事故有所反弹,违规运输、冒险航行问题突出。
化工和危险品领域总体稳定,但违法违规储存化学品问题突出,非法“小化工”屡禁不止,检维修及动火作业事故多发。矿山安全生产压力大,非生产矿事故多发,违法盗采死灰复燃。工贸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多发,储能电站等新风险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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