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杀妻碎尸案已判决,故意杀人如何判决(死刑!南京“杀妻碎尸案”已判决)
南京杀妻碎尸案已判决,故意杀人如何判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杀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对杀人者可以判处死刑,鉴于被告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法院会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
南京杀妻碎尸案已判决,故意杀人如何判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杀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对杀人者可以判处死刑,鉴于被告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法院会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刑复核的方式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
在死刑复核权回收之后,应当根据诉讼的规律设计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尽管其不同于一审、二审程序,但可以进行诉讼化改造。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对于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以及虽然提出了上诉或者抗诉,但不是针对事实认定而是针对法律适用或程序问题的案件,法院可以采用非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但即使非开庭审理仍必须包括审查书面卷宗材料、讯问被告人和听取公诉机关、辩护人的意见等内容;
二是对于一审判处死刑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并且是针对事实认定提出的案件,法院应当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即在确定的时间吸收检察机关、被告人、辩护人以及其他必须参加的诉讼参与人共同参与复核程序。操作方式上可以采取形式面对面的直接审理和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远程审理两种方式。实行开庭审理,可以保证控辩双方有效的参与到庭审过程中,特别是辩方可以有机会充分行使辩护权,同时也便于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不论是哪种审理方式,均应由3名以上单数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可以经合议庭提请由审判委员会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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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南京“杀妻碎尸案”已判决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1 月 10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备受社会关注的陈某故意杀妻碎尸案一审已判决。陈某犯故意杀人罪,于上个月被判处死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陈某和妻子长期感情不和。2019 年 4 月 15 日上午 8 点左右,夫妻俩因感情问题再次发生争执,争执中陈某用绳子猛勒妻子颈部,导致妻子当场窒息死亡。
另据了解,2019 年 6 月 26 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发布通报称,案发当天上午,陈某因感情矛盾将妻子掐捂、勒颈致其窒息死亡,后将尸体分解藏匿。此案一经披露,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19 年 9 月 29 日,南京检方对陈某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2019 年 12 月 26 日,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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