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2022年企业丧葬费标准统一,河南、湖南、湖北、安徽分别是多少?)
湖北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湖北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湖北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4个月
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8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湖北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2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四)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应当享受全额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享受10%的补助金。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湖北标准)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湖北标准)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应当享受全额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享受10%的补助金。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在停止支付待遇的情形消失后,自下月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予补发。
综上所述,就是小编关于湖北工伤赔偿的一些理解与整理了,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决定与处理。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或者有其他任何法律问题,可来蓝箭律师网,会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定能完美解决你的烦恼。
2022年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拓展阅读
2022年企业丧葬费标准统一,河南、湖南、湖北、安徽分别是多少?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职工社保的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去世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包括丧葬费、抚恤金。
当然,这里的丧葬待遇的前提条件是因病或者非因工去世。如果是工伤,按照工伤待遇执行。
2022年,企业职工丧葬费全国计算标准统一。对于全国大部分省市而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执行,丧葬费标准是比以前的老标准要高出很多,但是也有个别省份按照新标准,待遇是下降的。
我们举个例子,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实行之前,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费是按照四川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的。
具体规定如下:
企业离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
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其中,死亡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职工平均工资指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而不是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高出很多。
假如四川某企业单位人员在2021年8月去世,2020年四川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8559元,换作月工资7380元,遗属可以领取29520元的丧葬费。
如果四川某企业单位人员在2021年9月去世,就需要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计算丧葬补助。丧葬费的标准是本省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丧葬费=本省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丧葬费=四川省2021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41444元÷12*2=6907元(小数省略)。
新旧丧葬补助对比,确实下降了不少,去世时相差一个月,丧葬补助相差了22613元。
2022年企业丧葬费标准统一后,河南、湖南、湖北、安徽这几个省份属于相邻的几个省份,企业职工的丧葬费分别是多少呢?
河南省:
根据河南省统计发布的数据,2021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95元,月均3091元。那么,丧葬费就是3091×2=6182元。
湖南省:
根据湖南省发布的2021年统计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66元,换算为月人均城镇可支配收入为3739元,丧葬费为3739*2=7478元。
湖北:
湖北全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278元,丧葬费标准为40278/12*2=6713元。
安徽:
2021年安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009元,丧葬费标准为43009/12*2=7168元。
2022年,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企业丧葬费分别是6182元、7478元、6713元、7168元。
按照丧葬费高低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是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河南省,湖南企业职工丧葬费最高,河南省企业职工丧葬费最低。
写在最后:
第一,2022年全国企业职工丧葬费标准统一,但是因为各省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等,实际可以享受的金额不等。
第二,新丧葬待遇实施后,大部分省市的待遇是提高的,但是个别省份的待遇降低了。
第三,企业职工去世后,除了有丧葬费待遇之外,还有抚恤金待遇,本文只介绍了丧葬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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