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公共租赁住房常见问题解答(754套!房源、时间都在这里!焦作市区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出炉……)
1、公租房的配租面积怎样确定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60平...
1、公租房的配租面积怎样确定
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房。
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
2、公租房有那些户型
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
3、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怎么办
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一地点的下一轮摇号配租,也可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下一轮摇号配租。
4、轮候期间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
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5、配租后怎样签订租赁合同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
6、公租房可租多少年
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7、承租公租房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吗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
8、合同期满承租人能续租吗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续租。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续租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9、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怎样确定
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10、租金交纳有哪些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承租人应交纳哪些费用
承租人应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12、.合租有哪些规定
多人合租时,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负责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期间,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13、承租公租房后能换租吗
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地点的,可以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出换租申请。
14、公租房能转租吗
不能。公租房是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因此不允许承租人转租。
15、哪些情况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
(1)租赁合同期满;
(2)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地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3)超过政府规定收入限制标准。
16、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17、租赁合同终止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住房怎么办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18、对应腾退而拒不腾退房屋的怎么处理
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20、公租房按什么价格出售
公租房的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21、购买公租房有什么付款方式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22、购买的公租房可以如何处置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23、对骗租公租房的怎么处理
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计收租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4、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怎么处理
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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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公共租赁住房常见问题解答拓展阅读
754套!房源、时间都在这里!焦作市区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出炉……
为保障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12月20日至12月25日,我市将分配754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地点在市房产管理中心7楼会议室。本次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个人申请、自愿租赁、随机摇号、自主选择,实行提前预分配的原则。保障家庭一定要提前熟悉分配流程,记清楚分配日程安排。
《焦作市市区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对分配原则、分配原则、房源信息、分配时间、分配规则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市首次拿出324套房源,优先保障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5年(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毕业年限限制)的青年人才在我市安居,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来焦创新创业。
分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个人申请、自愿租赁、随机摇号、自主选择,实行提前预分配的原则。未入围的住房保障家庭和未选公共租赁住房(含放弃)的入围家庭需重新申报复核保障资格,连续两次放弃选房的需重新申报保障资格。
分配对象为:
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未入围和未选公共租赁住房(含放弃)并通过复审仍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简称复审通过保障家庭),按照电脑新摇出的顺序号,依照房源的1.5倍确定入围名单。2019年11月29日之前申报的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家庭(简称青年人才拟保障家庭)。
本期分配房源共754套
其中,复审通过保障家庭分配房源430套,
青年人才拟保障家庭分配房源324套。
复审通过保障家庭分配房源为:
山阳区民馨苑小区(24套)、
东城美苑小区配建廉租住房项目(3套)、
山阳春天住宅小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4套)、
国金怡桂苑项目配建廉租住房项目(4套)、
云河丹堤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171套,预计2020年入住);
解放区星凯国际(一期)项目配建廉租住房项目(57套)、
鹿港花园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34套)、
绿都•叠翠苑小区配建廉租住房项目(6套)、
鸡鸭场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项目(5套)、
公园道壹号住宅小区配建廉租住房项目(1套)、
新华南街德瑞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6套)、
福润苑住宅小区项目配建廉租住房(2套)、
河南中州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宿舍楼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2套)、
璟都苑小区廉租住房项目(8套)、
征云法检苑小区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2套)、
卫生联盟材料厂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项目(1套)、
军民街廉租住房小区(1套);
中站区玫瑰园小区配建廉租住房项目(2套)、
中站区廉租住房小区1、2号楼(19套)、
中站区解放西路北棚户区
(王封冶化公司集体宿舍及住宅)
改造项目配建廉租住房(5套)、
焦克路北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项目
(多氟多小区)(2套)、
紫金.华府小区配建廉租住房项目(1套);
马村区亿祥•美郡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6套)、
马村区廉租住房小区1、2号楼(5套);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39套,预计2020年入住)。
青年人才拟保障家庭分配房源为:
山阳区住投公司太行路(太行名府)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324套,预计2020年入住)。
分配时间为:12月20日至12月25日
分配规则为:
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通知入围分房家庭,并召集入围分房家庭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等资料,按市房产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号选房。
入围分房家庭必须按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选房,无故不参加选房的视为弃权。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提前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一同到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书面授权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采取按摇号顺序自主选房的方式进行,房源不分辖区,分配对象可自主选房。
一个家庭只能选一次房,一旦确定不得要求进行再次选择。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住房。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后不再享受租赁补贴。摇号前由市公证处对摇号的电脑进行查验,并对摇号候选家庭资料和备选房号信息进行审验,合格后导入电脑。住房保障家庭申请人按照顺序各自摇出自己的选房顺序号,按顺序选房,选房结果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
住房保障家庭申请人现场登记签名,工作人员发放所选房屋的房卡并在电脑房屋信息中标注。市房产管理部门向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发放《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须在《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与市房产管理中心委托的区房产管理部门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区房产管理部门通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逾期十五日不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放弃所选房屋的两年内不可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后仍有的剩余房源,向未入围的住房保障家庭公开认租。剩余房源将在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公开,未入围的住房保障家庭愿意租赁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认租并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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