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如何处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不可以)
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如何处罚《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
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如何处罚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按第四十三条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1.1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较轻
1、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亩以下的;
2、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1亩以下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15元以下的罚款
1.2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般
1、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亩以上5亩以下的;
2、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1亩以上2.5亩以下的。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5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
1.3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较重
1、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5亩以上的;
2、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5亩以上的。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20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2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第四十三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是要受到罚款,这个是法律上不允许的,占用之前必须得到地方政府的许可,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蓝箭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蓝箭律师网相关律师。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如何处罚拓展阅读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不可以
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两男子在承包林地内建房、修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致使原有林地植被遭到破坏,受到林业行政处罚拒不执行,怎么办?
近日,梅河口市林业局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责令王某某、郭某某限期内恢复被破坏林地原状,并分别对二人处以罚款13764元、35460元。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处罚没商量
王某某在郭某某承包的山林内经营拓展训练基地,为经营需要,二人先后在林地内建房、修路,导致原有林地植被遭到破坏。梅河口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王某某和郭某某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并限期恢复林地原状。王某某与郭某某缴纳了罚款,但并未拆除建筑物、恢复林地原状。梅河口市林业局遂依据该《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限期恢复林地原状。经鉴定,郭某某与王某某非法改变用途的林地面积分别为1773平方米、1147平方米。
法官释法明理,二人主动拆除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李贵民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被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郭某某释法明理,讲解破坏林地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而后,当庭长李贵民给当事人送达行政裁定书时,看到王某某与郭某某正在积极履行行政处罚义务,主动拆除林地内的建筑。
提示
林地是林业的重要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地上采石、采沙、取土、工程建设,都要经过相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将受到法律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孙文财 通讯员赵若昕 图片由梅河口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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