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最新!2020年西秀区公租房分配工作方案)
1、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从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含)无转让私有房屋或涉及转租、转让自管、直管公房行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
1、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从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含)无转让私有房屋或涉及转租、转让自管、直管公房行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居住;申请人配偶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申请人因离婚失去住房需1年以上(含)。
2、非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申请人需取得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含)或持本市税务部门2年以上(含)完税证明;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在本市无私有房屋,且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含)无转让私有房屋行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居住。
3、以家庭申请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00元(含);以单身人员申请的,月收入低于2250元(含)。家庭或单身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持《居住证的家庭或单位人员在本市无私有房屋。
上述内容来源于蓝箭律师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蓝箭律师网律师。
安顺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拓展阅读
最新!2020年西秀区公租房分配工作方案
根据《安顺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安府办发〔2014〕77号)、《安顺市西秀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府办发〔2015〕72号)文件精神,为早日解决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递交公租房申请且复审合格的轮候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公租房“同步建设,同步分配”的原则,特制定《2020年西秀区公租房分配工作方案》。
一、分配对象
本次公租房分配对象主要是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递交公租房申请且复审合格的轮候家庭,经过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1日的信息公示,公示抽签名单共734户,其中:260号、311号申请家庭主动放弃抽签资格,最终共确定732户参加本次公租房抽签。
二、分配房源
根据《关于调整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计划的通知》(建办保函〔2016〕128号)文件精神,我区自2016年起,已无新建公租房项目,为妥善解决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递交公租房申请且复审合格的轮候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区积极向省住建厅申请公租房建设指标,省住建厅通过调剂其他市州2015年以前未完成的公租房建设指标到我区建设,即我区帆布厂公租房建设项目。在帆布厂公租房建设项目中拟拿出684套用于本次公租房分配;同时,拟收回特巡警驻地大龙潭公租房1号楼48套用于本次公租房分配。所以,本次公租房分配房源共732套,具体构成如下:
(一)帆布厂公租房684套,均为两室一厅电梯房,其中:1号楼122套,2号楼122套,3号楼122套,4号楼122套,5号楼106套,6号楼90套。
(二)大龙潭公租房1号楼48套,均为两室一厅步梯房。
具体如下:
三、分配原则
本次公租房采取“只租不售”的方式,实行等额分配。
四、分配时间
本次公租房分配共732户家庭参加抽签,考虑到人数较多,抽签会场场地有限,抽签工作将用3天时间分六批进行,每批次抽取122户。批次抽签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批:抽签名单顺序号1-122号
2020年7月29日,上午09:00-12:00
第二批:抽签名单顺序号123-244号
2020年7月29日,下午15:00-18:00
第三批:抽签名单顺序号245-368号(其中:260号,311号主动放弃抽签资格)
2020年7月30日,上午09:00-12:00
第四批:抽签名单顺序号369-490号
2020年7月30日,下午15:00-18:00
第五批:抽签名单顺序号491-612号
2020年7月31日,上午09:00-12:00
第六批:抽签名单顺序号613-734号
2020年7月31日,下午15:00-18:00
五、分配地点
西秀区行政中心8栋11层区住建局大会议室
六、收费标准
截止目前,我区公租房将按照以下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办理公租房租赁手续。若相关费用有调整,将以当时调整的政策文件为依据,并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七、交房时间
(一)帆布厂公租房交房时间:计划在2022年12月31日前(若提前交房,将提前通知办理公租房租赁手续)。
凡抽取帆布厂公租房房号的家庭,需在帆布厂公租房正式交付使用后,方能交纳相关费用办理公租房租赁手续。帆布厂公租房正式交付使用时间,以区住建局正式通知为准。因此,办理帆布厂公租房租赁手续将另行通知。
(二)大龙潭公租房交房时间:计划在2021年12月31日前(若提前交房,将提前通知办理公租房租赁手续)。
凡抽取大龙潭公租房房号的家庭,需在大龙潭公租房正式交付使用后,方能交纳相关费用办理公租房租赁手续。大龙潭公租房正式交付使用时间,以区住建局正式通知为准。因此,办理大龙潭公租房租赁手续将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已抽取公租房房号的家庭在办理公租房租赁手续前,区住建局还需统一进行房产信息复查(含公租房信息筛查)。复查合格的住房困难家庭继续办理公租房租赁手续;复查不合格的家庭即有其他住房导致人均住房面积超标的家庭,区住建局有权取消其保障资格,所抽取的房号将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另作安排。
(二)本次已抽取公租房房号且房产信息复查(含公租房信息筛查)合格的家庭在规定期限内未交纳相关费用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区住建局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所抽取的房号将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另作安排。
(三)本次已抽取公租房房号且房产信息复查(含公租房信息筛查)合格的家庭,原已申请享受租赁补贴的,至交房发放钥匙当月起停止享受租赁补贴;原承租直管公房的,至交房后三个月止,需与公房管理处终止租赁协议,无条件退出所承租的直管公房。区住建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是依法收回所承租的直管公房;同时,区住建局将依法打击隐瞒不报等失信行为,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所抽取的房号将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另作安排。
(四)本次公租房分配结束后,已抽取公租房房号且房产信息复查(含公租房信息筛查)合格的家庭,若存在双方自愿协商更换房号的,或是与其他公租房(含廉租房)小区原保障家庭自愿协商更换房号的,拟申请换房的双方家庭需到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递交换房申请,由住房保障科为双方家庭按照程序进行更换。区住建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坚决打击私底下将公租房转租、转让、转售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将依法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所抽取的房号将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另作安排。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地址:西秀区行政中心8栋11层(81109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33835468
咨询时间:国家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十、投诉举报及监督
如发现本次公租房分配活动有违反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851-33223634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8日
来源:西秀区人民政府网
以上就是关于安顺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最新!2020年西秀区公租房分配工作方案)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