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株洲房地产税收新政策(2022年江西各地楼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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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房地产税收新政策:
“新买的这套房总价200万,按照原来二套房3%的税率,需要交6万元契税。现在只需交纳2%的契税,一下省掉2万元!”昨日一早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乔先生,成为全市首位享受契税新政的购房人。
紧随其后办理交易手续的于女士,成为昨天最大的幸运儿。她办理的房子不仅是唯一住房,而且是175平方米的大户型,缴纳契税时一次减税42900元。对比契税调整前后可以发现,受益最大的是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上面积的首套住宅,也就是“一步到位”型首次购房族,契税直接从3%调整至1.5%。
新政没有对实际交易量产生太大影响,预计也不会出现购房人扎堆办理、窗口拥堵的情况。因为新政的导向性、延续性很明确,契税新政结合房产首付政策调整、贷款政策调整,对购房者来说是一个长期利好,所以短期内不会对市场产生太大刺激,但长期来看必然会鼓励改善型需求的增长。
契税减免条件
能否享受契税新政的依据不是“购房合同”,而是办理“权属转移”的时间。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无论购房合同已签订多久,只要在2月22日及之后进行权属转移契税缴纳申报,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新政。如果购买的是一手新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可按照新政策缴纳,而在2月22日前已缴纳的契税不能退还。购买新房的纳税人往往会遇到按照房屋面积实测进行补税的情况,只要在2月22日之前已办理预告登记,也无法适用新政,因为在政策执行前开发商与购房人已完成了房屋的“权属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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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株洲房地产税收新政策拓展阅读
2022年江西各地楼市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全国已有100多个城市推出房地产宽松政策,江西大部分地市也都陆续发布楼市新政。主要包括:(1)降低首付比例;(2)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比例调整、贷款额度调整等金融类政策;(3)针对二孩、三孩家庭出台购房支持政策,针对医护人员的定向购房补贴;(4)放松落户限制;(5)限购、限贷、限售政策的调整等。
南昌市
一、2022年3月4日 南昌市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主要内容摘要:
1、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南昌市现行租房提取额度统一调增至每月1500元,单身职工减半执行。执行时间自2022年3月7日(含)起,已办理2022年年度租房提取业务的职工,可补提差额部分。
2、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将南昌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增至双缴存职工80万元、单缴存职工70万元。执行时间自2022年3月7日(含)起,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二、2022年4月 南昌市 限购区“解禁”,首付最低2成
主要内容摘要:
无论限购与非限购区域,首套贷款首付比例均按首付2成、贷8成计算,只认贷不认房。对于限购区的购房政策,此前为本地户籍名下不得超过一套,外地户籍须连续两年社保或纳税证明,现在调整为本地户籍可在限购区购买第二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外地购房者凭租赁证明、学历证明可在南昌限购区购买一套住宅房源。
三、2022年5月 南昌市 非“三限房”限售政策取消
主要内容摘要:
南昌市区(不含新建区、经开区、湾里、南昌县)普通二手房取消限售限制,有产证即可出售,不满两年出售住宅需交5.6%的增值税,三限房、经济适用房均按原限制政策执行,不在放开范围内。
四、2022年6月3日 南昌县《南昌县关于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摘要:
1、实施购房契税补贴:即日起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实行契税补贴50%;
2、推行家庭购房补贴:在南昌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套补贴300元/㎡、改善补贴200元/㎡,二孩、三孩家庭分别给予300元/㎡、500元/㎡补贴;
3、购房消费月活动:截至2022年6月30日,投入1000万元,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其中对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上(含90平米)的前500套新建商品住房(按合同备案时间),每套发放10000元消费券;对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的前1000套新建商品住房(按合同备案时间),每套发放5000元消费券,消费券可用于汽车、家电、餐饮、文旅等消费。
五、2022年6月7日 南昌市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主要内容摘要: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二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利率上浮10%不变。
六:2022年7月22日 进贤县 《进贤县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摘要:
1、实行阶段性购房财政补贴: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100元/㎡补贴。三孩家庭200元/㎡补贴;
2、公积金贷款首套首付比例降至20%,二套降至30%,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提高至70万元;
3、实施购房契税减免。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实行契税减免50%。
七、2022年7月30日 新建区《新建区关于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摘要:
1、给予交易契税补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新建区购买商品住宅,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实行契税补贴50%,医护人员补贴100%;
2、购房补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新建区购买商品住宅,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首套补贴300元/㎡、改善补贴200元/㎡,二孩、三孩家庭分别给予300元/㎡、500元/㎡补贴,医护人员500元/㎡补贴;
3、开展购房促销活动:截至2022年8月31日,投入1000万元,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其中对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上(含90平米)的前500套新建商品住房(按合同备案时间),每套发放10000元消费券;对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的前1000套新建商品住房(按合同备案时间),每套发放5000元消费券,消费券可用于汽车、家电、餐饮、文旅等消费。
上饶市
一、2022年4月28日 上饶市 《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主要内容摘要:
1、购房补贴:凡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商品住宅,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首套补贴300元/㎡、改善补贴200元/㎡,二孩、三孩家庭分别给予300元/㎡、500元/㎡补贴;
2、落实高层次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经认定后,可享受20—100万购房补贴;
3、给予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凡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税款(包含契税、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的,契税补贴50%;
4、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贷款最高额度。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采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并合理下行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自住商品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70万元;购买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40%、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60万元。
鹰潭市
一、2022年5月12日 贵溪市 《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摘要:
1、购房补贴:2022年5月15日至10月31日,对退役军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贵溪市以外户籍人员、棚户区安置人员在城区购房的,补贴200元/㎡;
2、金融政策扶持:商贷首套首付比例20%,利率不高于5.2%,二套首付30%,利率不高于5.4%;
3、放宽公积金政策: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二次使用,首付比例30%;双缴存职工首次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二次提高至60万,单缴存职工首次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二次提高至40万元;
4、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经核实,各类人才购房补贴5-100万元。
景德镇市
一、2022年5月8日 景德镇市 《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主要内容摘要:
1、上调公积金贷款限额:在中心城区购买普通新建商品房的,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50万元/户;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70万元/户;
2、降低首付比例:购买普通新建商品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2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二手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第2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3、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给予所缴契税50%补贴;
4、阶段性购房补贴:凡在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首套补贴200元/平方米;改善补贴100元/平方米;二孩、三孩家庭分别补贴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
抚州市
一、2022年5月20日 抚州市 《关于有效缓解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主要内容摘要:
1、实施购房补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200元/㎡,2020年10月1日以后户口迁入中心城区,在此期间买房,契税补贴100元/㎡;
2、落实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标准(第一类100万元、第二类60万元、第三类20万元)由受益财政分3年平均发放购房补贴;引进到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由受益财政和企业分别按标准的50%分3年进行补贴;引进到企业的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按照标准(第一类8万元、第二类6万元、第三类4万元、第四类2万元)由受益财政分5年核发;
3、公积金政策调整: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按现行标准上浮30%;符合规定的各类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50%;
4、落实契税税收优惠: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契税50%补贴
赣州市
一、2022年6月1日 赣州市《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摘要:
1、契税补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契税补贴50%;
2、首付比例下调:首套首付比例降至20%,二套降至30%;
3、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缴职工在中心城区(五区)购买住房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其他县市提高至50万元;
4、扩大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父母或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实行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二、2022年6月27日 瑞金市《瑞金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摘要:
1、实施购房和契税补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瑞金购买144平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3年3月31日钱缴清契税的购房户,首套补贴200元/㎡,改善补贴100元/㎡,2022年9月30日之前购房的,契税补贴60%,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购房的,契税补贴40%,购买商铺契税补贴50%;
2、实行人才购房补贴:在瑞金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属在瑞金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瑞金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瑞金缴纳社保满2年以上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人才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属在本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2年以上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人才购房补贴;
3、降低首付比例: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购买144平米以下新建商品房,首套首付比例20%,二套30%;
4、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
宜春市
一、2022年6月1日 宜春市《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主要内容摘要:
1、购房补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含明月山风景区)购买新建住房的,首套300元/㎡,改善200元/㎡补贴,二孩、三孩家庭300元/㎡、500元/㎡补贴,非住宅商品房100元/㎡补贴;
2、二手房契税补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二手房并缴清契税的,契税补贴50%;
3、奖励中介机构销售行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已备案中介奖励1000元/套;
4、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购房补贴
5、下调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首付30%;
6、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由25%下调至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住房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双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
二、2022年4月29日 高安市 《高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五大领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48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主要内容摘要:
1、人才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的 200 元/ 平方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技师的150元/平方米,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高级工补贴的120元/平方米;
2、调整公积金政策: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20%;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职工调整为 80 万元,单缴存职工调整为 60 万元。
三、2022年7月8日 樟树市 《关于促进樟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摘要:
1、购房补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市区首次购新建商品房补贴300元/㎡,非首次补贴200元/㎡;二孩、三孩家庭分别补贴300元/㎡、500元/㎡;购买非住宅商品房补贴300元/㎡;(部分街道按上述标准的50%-75%执行)
2、契税补贴:购买二手房按所缴契税50%予以消费补贴;
3、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4、中介销售奖励:凡在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备案中介奖励1000元/套;
5、首付比例下调: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二套房降至30%;
6、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提高至80万元。
九江市
一、2022年6月6日 九江市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
主要内容摘要:
1、取消限售:暂时取消购房的行政性限制措施;
2、购房补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下同)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首套300元/㎡补贴,改善型200元/㎡补贴;二孩、三孩分别给予300元/㎡、500元/㎡的补贴;
3、契税补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契税实行50%补贴;
4、公积金政策调整:公积金贷款首套首付比例20%,二套30%,在中心城区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80万元,单缴存职工40万元,在本市县(市)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50万元,单缴存职工30万元。
吉安市
一、2022年6月24日 吉安市 《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主要内容摘要:
1、调整公积金政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职工提高至70万,单缴存职工提高至60万;“存贷挂钩”倍数值取20;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参照本地单缴存职工政策执行;
2、降低首付比例:首付比例首套房20%、二套房30%;
3、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励:2022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5日期间,购买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契税100%补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00%补贴。
萍乡市
一、2022年7月1日 萍乡市 《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主要内容摘要:
1、实施青年人才购房政策:对各类院校毕业生按工作单位、学历进行1-10万元购房补贴
2、建立中心城区优惠楼盘库:引导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中心城区优惠楼盘库,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购房者购买优惠楼盘房源的,在市场价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优惠。
3、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实施与长沙、株洲、省内所有地市的公积金互认互贷政策;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二套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30%;
4、购房补贴: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首套补贴10000元;改善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补贴5000元;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每套补贴8000元;二孩、三孩分别给予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的补贴。
新余市
一、2022年8月6日 新余市 《新余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摘要:
1、实行购房财政补贴。凡在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2月8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首套补贴200元/平方米;改善补贴100 元/平方米;
2、下调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下调至30%;
3、上调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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