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0岁女孩被杀,凶手未成年如何处罚(大连10岁女孩被杀:生个男孩怕学坏,生个女孩怕受害)
大连10岁女孩被杀,凶手未成年如何处罚目前从公安机关的通报中获悉,由于该未成年人未达到刑法规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对凶...
大连10岁女孩被杀,凶手未成年如何处罚
目前从公安机关的通报中获悉,由于该未成年人未达到刑法规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对凶手进行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其实,未成年人犯罪的,其监护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较小,具体如下:
1、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存在放任过错的,公安机关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不过,公安机关进行训诫时,不像适用刑罚,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等等写在判决书上,通常是当面进行劝导。
2、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监护人进行赔偿。
并且,受害人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可以去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是另行提出诉讼,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积极履行赔偿责任。
具体地,对人身伤害要赔偿以下几项: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住宿费;
15、误工费;
16、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目前从公安机关的通报中获悉,由于该未成年人未达到刑法规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对凶手进行收容教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蓝箭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大连10岁女孩被杀,凶手未成年如何处罚拓展阅读
大连10岁女孩被杀:生个男孩怕学坏,生个女孩怕受害
13岁可以承担法律责任了吗?未成年人犯罪父母有啥责?这大概是近日网友讨论最多的话题。
近日,警方通报了大连10岁女孩被杀案,据相关媒体报道,凶手为13岁的蔡某某,因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责。蔡某某被收容教养。
大连10岁女孩被杀,凶手是同住一小区的13岁男孩
10月24日,@大连公安 发布了警情通报,通报称“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接警后,市公安局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此事一出,引起了广泛关注,据相关媒体报道,蔡某某曾对女生动手动脚并尾随骚扰过多名女性,行凶后还曾2次登门搭讪受害者家属,具有“自导自演”洗脱自己的嫌疑。
事后,10岁女孩的父亲王先生回绝了13岁男孩家长的赔偿,表示:“那样不可能,我们不要钱,就要判他死刑。”
校园暴力、故意伤害、偷窃……他们变成了“坏孩子”
失去爱女的痛苦虽不能感同身受,但是也不难理解。纵观近年来媒体报道的新闻事件,有多少跟未成年人有关呢?
在相关搜索引擎上搜索“未成年人偷窃”显示有88,200篇相关新闻,搜索“未成年人校园欺凌”则出现94,500篇相关资讯。
校园欺凌、偷窃、强奸、杀人……这些发生在未成年人中间的不良事件,件件触目惊心。
1月15日,湖南娄底涟源市13岁男孩严某,因踢球时产生的争执,持刀捅伤了同班同学贺某,结束了贺某仅有12岁的生命。
3月28日,四川雅安宝兴三名未成年人杀害五龙乡48岁女店主。据当地警方通报,三名未成年嫌犯分别是16岁的小张、15岁的小黄和14岁的小詹。
……
据每日人物的梳理,在2018年发生的9起较为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中,5起涉及故意杀人罪,2起涉及故意伤害罪,2起涉及强奸罪,其中4起案件因嫌疑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4岁,被取消刑事处罚。
很难想象,外表看起来很好的孩子们,竟然会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变成了每个家长嘴里的“坏孩子”。
上课、下发手册、轮训……安全教育没少提
这些所谓的“坏孩子”,没有人教吗?
每次说到教育,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学校。而在学校安全教育越来越得到重视。石家庄市广安大街小学教育主任赵晓蕾告诉记者,全校每周都有《道德与法制》课。每个学期还定期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来给学生专门做安全教育,让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每周各班还有班队会,老师们也几乎每次都要给孩子们讲安全。
记者还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安全处了解到,市教育局结合学生学生各年龄段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比如在秋季开学前组织学生上好“安全第一课”,还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对学生进行线上安全教育。
在法制安全方面,石家庄市教育局还委托中国教科院组织国内知名专家编写了《石家庄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读本》,已在全市教育系统印发使用。搭建普法集中教育平台,在鹿泉区率先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市、县(市)各建1所法制教育基地建设,通过建设基地,组织不同学段学生集中接受法治学习轮训。同时,聘请司法、公安等政法部门同志兼任校外法制副校长,让学生健康成长。
不仅是在石家庄,记者在教育部网站上看到一篇2017年发布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开展情况》,里面提到针对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各校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中小学生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
教会孩子保护自己,也别伤害别人
据相关媒体报道,蔡某某曾对女生动手动脚并尾随骚扰过多名女性,行凶后还曾2次登门搭讪受害者家属,具有“自导自演”洗脱自己的嫌疑。小区居民曾自发签了多份“联名请愿信”,强烈表示“还小区安宁”的诉求,称不愿意再看到蔡某某回到这个小区,更不愿意看到蔡某某被释放后继续祸害他人。
“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陶瓷品,父母给的是胚胎,学校来塑性,社会来上釉。”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副秘书长张伟旗说,“陶瓷品的质量不好怨谁呢?教育的第一主体是家庭。”
张伟旗介绍,蔡某某的种种不成熟幼稚的体现反应处的事家庭教育的严重缺失,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和界限感。
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中提到,要加强法治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特别提到了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人们常说“生个男孩怕学坏,生个女孩怕受害。”
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我们要教会他们保护自己,也别伤害别人。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李萌、冯丽娜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河北青年报】创作,在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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