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的法律维权有哪些(双十一,律师教你网购如何维权)
一、网站投诉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有刑事犯罪...
一、网站投诉
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有刑事犯罪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将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二、网上报案
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三、消协投诉
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维权热线12315。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相关知识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
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二是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
三是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
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
五是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蓝箭律师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网络购物的法律维权有哪些拓展阅读
双十一,律师教你网购如何维权
导言
在网络平台上抢购的商品终于到货了,兴冲冲地打开快递,然而收到的商品包装简陋、产品介绍与实物不符,让人生疑,莫不是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联系商家沟通,商家爱答不理。气不过想维权,奈何与商家相隔千里。双十一到了,律师教你网购如何维权。
一、到哪个法院起诉?
可以到买家收货地法院起诉。
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的商品,卖家通过快递方式送货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买方可以到收货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自愿约定了管辖地法院,则应当到管辖地法院起诉。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遭受财产、人身损害的,可以到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简言之,怎么方便怎么来。
二、不知道卖家信息怎么办?
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
根据法律规定,到法院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不知道卖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拒不提供,可以直接起诉网络交易平台,向其主张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明知商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三、能否七天无理由退货?
以下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1、定作产品;2、鲜活易腐的产品;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
下列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其他商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特价商品、以及卖家在网店页面介绍中标注了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同样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四、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可以主张退货、返还货款、赔偿损失或其他惩罚性赔偿。
商品是假冒的或者商品介绍存在虚假、夸大的,都属于欺诈行为。这种情况,可以主张三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了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外,还可以主张支付商品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遭受人身伤害的,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可以主张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个人信息遭到泄露、人格权利遭受侵害的可主张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律师提醒
尽量到信誉好、规模大、售后服务保障完善的商家购买商品。购物时要保留好网店页面的产品宣传信息、网络平台交易记录、双方协商记录。对于金额较大的商品,必要时可将拆快递包装的过程录制成视频或采取公证的方式保留证据,防止发生争议以后,缺少证据无法维权。
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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