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归属于哪个部门(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不受理,怎么办?)
司法鉴定机构归属于哪个部门司法鉴定机构的属性不好准确确定,它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虽然属于企业化管理但还是是真正的企业;虽然多为司法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
司法鉴定机构归属于哪个部门
司法鉴定机构的属性不好准确确定,它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虽然属于企业化管理但还是是真正的企业;虽然多为司法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设立或接受某一司法机关的管理,但它还不是司法机关或隶属管理的机关。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第四条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
第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制度。
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应当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
第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
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组织所属的司法鉴定人开展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第九条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国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工作;
(三)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制度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并指导实施;
(四)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等司法鉴定技术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
(五)指导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引进与推广,组织司法鉴定业务的中外交流与合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工作;
(三)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四)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五)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六)组织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督指导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依法开展活动。
小编提醒您,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司法鉴定机构归属于哪个部门拓展阅读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不受理,怎么办?
医疗纠纷走法律程序时,司法鉴定是最重要的环节,因为这几乎是患方举证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仅有的机会,然而,实践中,经常发生鉴定申请不被受理的情况,使得案件无法推进,林律师就这个问题的办案经验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现状。
1.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部门(司法部或司法厅)批准的针对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机构,具有司法独立性,是一个中立的机构,法律约束它的鉴定原则是合法、中立、规范、及时。它接受委托人(原被告、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该鉴定意见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参考。
2.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鉴定的内容有很多,最多的是法医学鉴定,如伤残鉴定、伤情鉴定、毒物鉴定、死因鉴定等,医疗损害鉴定只是其中的一个项目。据林律师了解,医疗损害鉴定往往是鉴定机构最不愿意受理的事项,因为这类鉴定涉及的当事人复杂、社会关系复杂,基于自身风险,鉴定机构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减少鉴定案件。
3.今年是司法系统整顿年,司法鉴定机构也是审查重点,为了避免鉴定案件受到审查,对于委托双方争议大的案件,很多鉴定机构会尽量找理由拒绝鉴定,这就出现了过错责任小的案件、双方打招呼多的案件、听证会双方分歧大的案件、没有尸检的案件大多被退卷的情形。
二、退卷后如何处理。
被退卷对于患方来说,意味着败诉,那么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1.在医疗损害发生后,如果患者死亡,能接受做尸检尽量尸检,虽然死亡原因明确的案例、或医患双方对死亡原因没有争议的案例不需要尸检,但很多鉴定机构仍然以未行尸检明确死因为由退卷。
2.起诉时,尽量让法院暂不立案,在诉前调解阶段进行鉴定(也就是诉前鉴定),或通过双方协商委托、医调委委托鉴定,因为诉前鉴定没有审限,退卷后,容易说服法官重新委托鉴定机构或双方重新选定鉴定机构再委托。
3.与承办法官的沟通很重要,申请方应尽量博得法官同情,争取法官的耐心,让法官同意重新委托鉴定机构。林律师见过一个案件一共委托过8个鉴定机构来鉴定,最终还是被退卷,但是不得不称赞法官给予的耐心。法律是规定了审限,但是并没有退卷后只能再委托几次鉴定的规定,而且诉前鉴定有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
4.退卷后如果没有说服法官重新委托鉴定机构,不建议让案件进入审判环节,直接撤诉为宜,这样还可以保留再次起诉重新申请鉴定的机会。但是撤诉不能中止诉讼时效,一定要注意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只有三年。
5.如果司法鉴定没有办法推进下去,而医疗损害的发生还在一年的时效内,建议撤诉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退卷的概率低很多,但它的申请时效只有一年,为什么一定要撤诉后申请,因为医学会不受理进入诉讼程序的申请。另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大多即使死亡原因不明确也无需进行尸检即可申请鉴定,鉴定费用也低,不失为一个好的次选方案。
6.如果上述方法都行不通,可以研究一下鉴定机构不予受理通知书的退卷理由,寻找能够让法院认定医院责任的地方,如病历有瑕疵的情形,如未行尸检但医院未告知尸检事宜的情形,如医方不认可其他医院出具的死亡结论但又不能提出合理理由的情形。有上述情形的话,可以让案件继续审理,主张被告医院存在导致鉴定无法完成的过错(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可能争取到法院判决医院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7. 如果退卷理由挑不出医院的毛病,可以从医院其他违法违规的地方着手,如医院无相应手术资质、医务人员资质不全、医院存在诱导消费行为等等,挑医院诊疗行为之外的毛病,也可能争取到法院判决医院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8.请一个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很重要,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形导致推进困难,有经验的律师可以在遇到各种问题后有预案来解决,能尽量让事情变得顺利,甚至让案件胜诉。
三、笔者的期望。
鉴定机构退卷是一个让患方维权非常恼火的问题,退卷的情形已经越来越多,特别是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归患方后,导致患方维权越来越难,国家应当健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约束鉴定机构随意退卷的行为,不要让受到侵害的患者维权无门。
以上就是关于司法鉴定机构归属于哪个部门(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不受理,怎么办?)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