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谁(行政处罚的主体有哪些)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网友咨询: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谁?云南恒鑫律师事务...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谁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网友咨询: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谁?
云南恒鑫律师事务所赵亚刚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具体有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云南恒鑫律师事务所赵亚刚律师解析: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和范围。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规定决定基层政府行使行政处罚权。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赵亚刚律师简介
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现已经律师执业多年,曾长期担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私主体法律顾问,具备较为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诉讼及非诉代理经验。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