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大旱后必有震,传播谣言什么程度构成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在网络发布言论而引发不讲影响的是什么罪名的?)
捏造的虚假恐怖信息不管是个人直接传播的,还是编造了虚假恐怖信息之后没有起到应当保密的措施,致使信息被传播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网友咨询:近日网传大旱后必有震,传...
近日网传大旱后必有震,传播谣言什么程度构成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捏造的虚假恐怖信息不管是个人直接传播的,还是编造了虚假恐怖信息之后没有起到应当保密的措施,致使信息被传播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
近日网传大旱后必有震,传播谣言什么程度构成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山东齐法律师事务所于振律师解答: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这并不等于公民就可以编造、故意传播其他虚假信息,如果公民编造或者故意传播其他虚假信息,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也构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行政违法行为,照样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
有以下要件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山东齐法律师事务所于振律师解析:
《司法解释》规定了量刑的三个档次:一个是入罪的档次,一个是从重处罚的档次,一个是在五年以上判处刑法的档次。
1、对于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后往往会实施传播行为,有的行为人在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后,即使没有自行传播,也存在着放任他人传播的情形。因此,编造者无论是否自行实施传播行为,只要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实际被传播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后,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止了其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被传播,没有扰乱社会秩序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2、对于明知是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是导致虚假恐怖信息引发严重危害社会后果的关键。即使行为人本人没有编造恐怖信息,但明知是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释》列举了六种情形,出现其中任何一种情形就可入罪:
1、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2、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3、致使学校、医院、厂矿企业、国家机关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4、造成行政村或社区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5、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6、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五种情形,应当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
1、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的;或者致使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中断运行的。
2、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5、具有其他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的。
《解释》也列举了“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加重处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
1、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者1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4、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对于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同时构成数罪的择一重处。《解释》第五条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定罪处罚。例如,行为人出于勒索财钱等其他犯罪目的,或者通过破坏计算机系统等犯罪手段,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同时构成数罪的,择一重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故意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后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115条、第291条之一的规定,应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六)明确界定了“虚假恐怖信息”的范围。《解释》第六条规定,“虚假恐怖信息”是指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信息。
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为了扰乱社会秩序,明知没有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威胁,却加以编造,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加以传播。过失不能构成本罪。确实不知是虚假的恐怖信息而误认为是真实的恐怖信息,或者将某种非恐怖威胁的行动误认为是恐怖行动而加以编辑、发布,不构成本罪。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想制造恐怖气氛;有的是对社会不满,制造混乱,发泄私愤;有的是想借此向社会施压企图满足自己的某种要求;有的是精神虚无聊,借之寻找畸形乐趣,等等。动机如何,并不影响本罪成立。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于振律师简介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数百件,品行敦厚,法学理论与实务经验丰富,极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