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抢劫商店,店员持刀将一人砍成重伤,应当如何处罚(持刀砍人判刑几年?)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对正在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的行为,赋予了公民正当防卫权,由于持刀暴徒危及生命安全,在反抗过程中将其制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但是,如果...
团伙抢劫商店,店员持刀将一人砍成重伤,应当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对正在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的行为,赋予了公民正当防卫权,由于持刀暴徒危及生命安全,在反抗过程中将其制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但是,如果暴徒已经失去施暴能力,店员再进行加害的话,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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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抢劫商店,店员持刀将一人砍成重伤,应当如何处罚?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普子晋律师解答: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对正在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的行为,赋予了公民正当防卫权,由于持刀暴徒危及生命安全,在反抗过程中将其制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但是,如果暴徒已经失去施暴能力,店员再进行加害的话,构成故意伤害罪。
对于正当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根据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和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时机和所处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1、必须有非法侵权行为,必须实际存在;
2、非法侵权必须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
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非法侵权人本人进行,此时正当防卫成立的对象条件;
4、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使国家、公共利益、财产或其余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
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正当防卫的限制。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普子晋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认定
正当防卫的五项条件分别是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在这一行为中,防卫目的的正义性是正当防卫首要条件,特别要注意的是,出于保护非法利益的目的而实施的“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以引诱的手段故意激怒他人袭击自己,打死打伤他人的不是正当防卫;赌博犯罪时,为保护赌资而将另外抢劫赃物的罪犯打死打伤的行为也不是正当防卫;
(2)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的防卫。
也就是说,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尤其要指出的是,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防卫。如司法机关逮捕人犯、执行搜查任务时,拒捕、拒查者或第三者进行的反抗,不叫正当防卫;
(3)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进行防卫。
对实施不法行为者的亲属或其他人进行报复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4)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进行的防卫。
对还没有开始或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不能进行防卫。如抢劫犯正在抢劫,被抢劫的人和群众可以防卫。如果抢劫者已被群众抓住,这时就不能以正当防卫的理由对其继续打击,而应扭送公安机关;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人身自由受到侵害、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威胁的情况下持刀反刺,可以认定其是为了使人身安全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具备正当防卫的客观和主观条件。这也彰显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理念。
【法律依据】
《刑法》第20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普子晋律师简介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就职于检察院公诉,批捕部门10年,担任批捕科科长,有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律师执业中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案件,在上述领域有丰富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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