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法律知识】民法典规定能设立抵押担保的财产有哪些
其实可以设立抵押担保的财产有: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定着物是固定于土地并不能移动的有独立实用价值的物,如房屋、地下管道、树木、沟渠等。2、抵押人...
其实可以设立抵押担保的财产有: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定着物是固定于土地并不能移动的有独立实用价值的物,如...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民法典规定能设立抵押担保的财产有哪些
其实可以设立抵押担保的财产有: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定着物是固定于土地并不能移动的有独立实用价值的物,如房屋、地下管道、树木、沟渠等。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其实可以抵押。 6、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其实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其实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