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法律知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怎样界定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界定标准:劳动者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界定标准:劳动者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怎样界定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界定标准:
劳动者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如果单位已经尽到这些义务的,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而且用人单位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其实我们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