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法律知识】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代理人接受委托签订合同的,由委托人承担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代理人一般不承担责任。2、但代理人有无权代理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代理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3、根据...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代理人接受委托签订合同的,由委托人承担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代理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2、但代理人有无权代理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代理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 代理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其实我们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其实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其实我们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