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法律知识】法院下支付令
法院下支付令不还,而且不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其实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而且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支付令失效,一般...
法院下支付令
法院下支付令不还,而且不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其实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而且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支付令失效,一般会转入诉讼程序,除非申请人不同意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其实我们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及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其实我们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其实我们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及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其实我们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