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法律知识】股权代持协议怎么解除
股权代持协议属于委托合同,委托人其实可以通过书面告知、短息通知等方式要求与受托人解除代持关系。股权代持协议双方均享有任意解除权。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股权代持协议怎么解除
股权代持协议属于委托合同,委托人其实可以通过书面告知、短息通知等方式要求与受托人解除代持关系。股权代持协议双方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受托人其实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且无需说明解除理由,这就是委托合同当事人所享有的任意解除权。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甄选27万 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延伸知识】关于股权代持存在以下风险需要注意: 1、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 2、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 2、名义股东风险,比如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 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其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与工商登记的股东(即“代持股人”或“显名股东”)的不一致。隐名股东虽然向公司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但股权却未登记在其名下,其在法律上不能当然地被认定为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其实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其实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其实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其实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其实我们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