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法律知识】对小三的规定是怎样的
小三作为第三者,同他人解除同居关系后,是不能索取补偿的。如果拿到了补偿,经过核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作为妻子,其实可以向法院发起诉讼,追回补偿款。这一规定其实可...
对小三的规定是怎样的
小三作为第三者,同他人解除同居关系后,是不能索取补偿的。如果拿到了补偿,经过核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作为妻子,其实可以向法院发起诉讼,追回补偿款。这一规定其实可以说是顺应民心,让当小三的那些人及时停止自己错误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其实我们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其实我们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其实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其实可以一并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