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的区别(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更多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的区别的法律知识,以及大家想了解的关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的法律咨询,欢迎关注我们的法律专题栏目。

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的区别(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10 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20 年,

(3)创造性要求不同:发明专利需要具备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具备 “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

(4)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进行形式审查,发明专利需要形式审查以及实质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1年6月1日生效)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1年6月1日生效)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逗链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薯态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数指源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1年6月1日生效)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的区别(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的区别》相关普法知识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法律分析: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有:

1、保护不同:实用新型专利只与产品的形状、构造有关,在保护范围上比发明专利更窄。实举蠢笑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都是从申请日算起的。

2、进步不同:在专利的创造性审查过程中,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或者“小专利”。

3、审批程序不同:《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对实用新型只进行初步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初步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

4、审查的周期不一样:实用新型专利一般6个月左右能够拿到专利证书,发明专利一般一年半左右拿到专利证书,因为发正含明专利的技术领域更广,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周期差别较大,有的技术领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档祥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的区别(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专利是发明专利吗

法律分析:不是,两者存在着区别:(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专利;(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专利;(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银衫利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缺搏首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伏数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