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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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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什么区别?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 主要内容:该法共六章节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受到的处罚。

    2. 适用范围:该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该法,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3. 处罚原则: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应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同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4. 管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而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5. 民事责任: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具体的内容,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什么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法律范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法规范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4、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结伙斗殴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1、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

2、本行为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打群架。

结伙斗殴,一般是指出于私仇旧怨、争夺地盘或者其他动机而结成团伙打架斗殴。

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其动机是出于藐视社会公共秩序,寻私仇或者谋求某种非法的利益。

3、根据本条的规定,有结伙斗殴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一般是指多次参加结伙斗殴的,或者造成较大影响的等情形。

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行政处罚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2、调查取证;

3、审查决定,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付给被处罚人;

5、执行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八十条

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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