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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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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目录

竞业协议

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协议真的那么可怕吗?如果我换了同行的公司不让原公司知道

竞业协议签订时候,写的无偿,有法律效应么

竞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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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协议真的那么可怕吗?如果我换了同行的公司不让原公司知道

就是擦边球

如果原公司不知道的话就没事

知道了原公司不告你也没事

告你就麻烦

不过你可以看你们的协议里有没有对你的补偿条款,没有就不怕,无效

竞业协议签订时候,写的无偿,有法律效应么

竞业协议签订时写的是无偿,没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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