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法律知识】不起诉的类型具体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二)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二)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根据刑诉法第一...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不起诉的类型具体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二)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其实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证据不足不起诉。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其实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其实我们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