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含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用来赔偿自身的损失?)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1、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1、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2、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
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的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和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和停运损失费。对于所有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应在上述限额内全额赔偿受损失的一方。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有车的人越来越多,但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对于刚拿到驾照的新手司机来说都应购买车辆保险以便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减轻自己的责任。遇到交通事故也应该保持处事不惊的态度。如果有疑问,蓝箭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交强险赔偿范围拓展阅读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含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用来赔偿自身的损失?
其实很多人都不愿意投保车险,甚至觉得投保交强险都是亏的,心里并不想花这一份冤枉钱。
那么,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交强险真的有那么不堪吗?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什么情况下交强险可以用来赔偿自身的损失?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去年9月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施行,交强险、商业车险的保障水平与之前相比有了显著的提高。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了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了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2000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了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了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另外,并不是所有的死亡伤残费、医疗费、财产损失费都能得到赔偿,像交通事故产生的间接损失交强险就不赔,具体赔偿的费用如下:
死亡伤残费用: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费用: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财产直接损失。
除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产生了变化之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根据区域进行调整,浮动比率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
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车辆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的保费是有可能下降50%的。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地区的交强险保费降幅都能达到50%,目前仅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交强险保费的降幅能达到这个程度。
如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这20个地区,如果被保险车辆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的保费的下降幅度仍然维持30%不变。
除此之外,就是交强险的基础保费了,由机动车的种类和使用性质来确定。
像比较常见的家用小轿车,交强险的基础保费就是根据车辆的座位数来确定的,5座以下的小轿车基础保费为950元,6座及以上的小轿车基础保费为1100元,实际的交强险保费再根据出险的次数与责任划分来定。
什么情况下交强险可以用来赔偿自身的损失?
大部分的人应该都知道,交强险就是用来赔对方的,也就是保险事故中的受害人。
那么,有没有一种情况下,交强险可以用来赔自己?
其实,在《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有提到,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而这里的互碰自赔,就与交强险赔自己有关了,讲的就是保险公司赔偿各自承保车辆的损失。
通俗点来讲就是,两车或者多车发生碰撞,并且只有车辆损失,损失费用不超过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的(超过一部分也没事),本由对方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改由本方保险公司进行承担。
如果互碰自赔的费用超过财产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2000元,超出的费用保险公司灵活处理即可。
写在最后
其实现在很多保险公司已经不愿意承保交强险了,尤其是带“自卸”二字的车辆,在保险公司的眼中格外的刺眼。
当某个地区出现严重亏损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保险公司拒保的现象,此时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承保交强险就意味着会出现更多的亏损。
连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公司都在出现亏损,这难道不是从侧面反映出交通事故的高发率吗?大家还有什么理由去抗拒这份国家强制购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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