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法律知识】法院受理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条件:(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
条件:(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法院受理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条件: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其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其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