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知识】房屋遗产继承如何流程
房屋遗产继承一般不需要任何手续因为集成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但再次转移不动产所有权的,需申请过户,且过户应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经依法审查后...
房屋遗产继承如何流程
房屋遗产继承一般不需要任何手续因为集成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但再次转移不动产所有权的,需申请过户,且过户应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经依法审查后,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即可核准过户登记,并发给新房产权属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其实我们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