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法律知识】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要约要怎么撤回
1、《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要约撤回的方式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2、用电子邮件形式订立合同时,如果符合要约撤销的条件,其实我们应当能够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
1、《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要约撤回的方式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2、用电子邮件形式订立合同时,如果符合要约撤销的...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要约要怎么撤回
1、《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要约撤回的方式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2、用电子邮件形式订立合同时,如果符合要约撤销的条件,其实我们应当能够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撤销。
3、意思表示一般其实我们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其实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其实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其实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其实我们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其实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