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基本规定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3...
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31-57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国家标准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的室外建筑环境和室外安装两个部分。
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建筑环境包括附属建筑、室外环境等。其中,附属建筑包括车棚、围墙、大门、挡土墙、垃圾站等;室外环境包括建筑小品、道路、亭台、连廊、花坛、场坪绿化等。
室外安装室外安装包括给排水与采暖、电气等。其中,给排水与采暖包括室外给水系统、室外排水系统、室外供热系统;电气包括室外供电系统、室外照明系统。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介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本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 年10 进行审查定稿。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本信息:
中文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依据文件 关于启动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起单位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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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建筑项目的施工一般是建设方将各个施工项目分包给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团队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之后,建设方会组织验收团队对该施工项目进行验收,以确保工程完工的质量。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本条提出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这主要是:参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各方人员应具备的资格;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检验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的抽样检验以及承担见证试验单位资质的要求;观感质量的现场检查等。
(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工程验收的基本程序
(一)竣工验收的组织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二)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级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三)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上海市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五)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团队在对工程进行验收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验收,一旦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的,应要求施工方返工。工程质量关系到该建筑在后续投入使用之后会不会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质量事故,因此,验收可以说是保证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0.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0.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好了,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