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国家规定的质保金比例)
一、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1、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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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一、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1、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第八条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工程保证金有哪几种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2、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3、工资保证金。是指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
4、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5、援外项目投标保证金。参与援外项目采购投标的企业按采购文件规定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
质量保证金的比例
法律分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预留保证金的比例为工程价款的5%左右,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参照执行。一般由合同双方约定,此规定非强制性。保证金的预留期限一般为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具体也可以由双方商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质保金不超过3%的规定
法律主观:
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可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5-10%。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格结算总额的5%左右的比例预约质量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以参照执行。不是硬性规定的,一般是5%,也有10%的,没见过10%以上的。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按项目工程价格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补充质量保证金是信用记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用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信用录会员在合作过程中违反规则时,需要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作为处罚。“质保金”是证明对自己的服务质量信心之外,更是对外宣传形象的最有力的工具,而且也能让合作伙伴更放心。
法律客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国家规定的质保金比例
国家规定的质保金比例不得高于工程总价款的3%,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不得高于工程总价款的3%。约定保函的保函金额也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所以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比例最好是不能高于3%,在3%的合理范围内,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如果超过3%,则属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2、质量保修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中预留一定比例的金额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是为了担保竣工验收后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预留保证金的比例为工程价款的5%左右,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参照执行。一般由合同双方约定,此规定非强制性。保证金的预留期限一般为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具体也可以由双方商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质保金国家规定多少比例
法律分析:大多数项目的质量保证基金准备金率不超过百分之五,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的最新规定是百分之三。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没有要求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以参照执行。但对于一些新的或有风险的项目,发包人将预留很大比例的工程质量保证基金,作为对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工程质保金是5%还是3%
一、工程质保金是5%还是3%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的是3%,原来的工程质保金是5%,做工程是需要发包方按照合同的约定预留保证金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质保金是3%。因为预留过高的工程质保金会让承包人承受过大的资金压力,国家这一规定是为了减少施工企业的资金占用和现金流动压力,减轻施工企业的负担。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二、采购合同中质保金条款怎么写
1、明确质保金比例;
2、明确质保金付款时间;
3、明确质保金付款条件;
4、加入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的违约条款。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3%还是5%
法律分析: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3%。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由建设单位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好了,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比例”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比例”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