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有哪些?(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2、法律后果不同。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拘役和有期徒刑区别”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有哪些?
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
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
2、法律后果不同。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3、执行场所不同。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4、待遇不同。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而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6个月的区别
拘役和有期徒刑是两种不同的刑罚种类,虽然羁押期限是一样的,但性质及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有期徒刑是比拘役更重的刑罚。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可以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可以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仅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一般是监狱,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一般在看守所;
3、期限长短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拘役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最短期限为六个月;
4、执行期间的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均应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有期徒刑和拘役两者都属于主刑,区别如下:
1、拘役的刑期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有期徒刑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不会酌情发放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1、执行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参与劳动,接受劳动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可以酌情发给报酬;3、拘役的执行场所是拘役所或者监狱,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一般判六个月是什么罪
一般判六个月可能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或者其他经济类案件等。
判刑六个月属于有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根据相关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处罚,没有具体到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实践中由法官量刑时自由栽量。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也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拘役的刑期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一年和有期徒刑一年有啥区别吗?
拘役是指在短期限内剥夺受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25年。此外,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刑罚不同,主要内容也有所不同:
1、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2、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3、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好了,今天关于“拘役和有期徒刑区别”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拘役和有期徒刑区别”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