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泰安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开始办理)
一、泰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
一、泰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申请经济适用房很多时候帮助人们解决了住房贵问题,花更少的钱可以买上心仪的房子对于人们来说是一件好事。以上这些就是蓝箭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蓝箭律师网相关律师。
泰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拓展阅读
泰安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开始办理
6月1日起,泰安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开始集中办理,自发布公告以来,预约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的住户已有110户。申请人可在预约确定的日期前往建设大厦二楼西侧大厅(东岳大街382号)进行办理。
为确保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泰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会同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税务部门、开发建设单位、银行等单位,梳理办理流程,打通运作环节,让百姓少跑路,方便住户办理。申请人开始办理后由受理人员对购买家庭信息进行初核,并填写“初核意见”,初核通过的申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除土地出让金外的其他政府收益”和“车位差价款”,然后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相关税费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取得完全产权。
马先生是经适房小区普惠东区的一位住户,在看到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电话预约报名的公告后第一时间预约办理,今天是约定办理的时间。马先生表示当时妻子属于下岗职工,自己无固定职业,符合申请条件,2009年申请购得普惠家园东区的经适房,面积60多平方米,花了十万左右,切实解决了当时的住房困难。但是房子只能住不能买卖一直是缠绕在他心头的一块“心病”,特别是孩子现在步入高中,以后需要资金周转存在不便,迫切想取得完全产权,让房子可以流通。此次5月中旬听到通知十分高兴,立马打电话预约,手续文件都是手头现成的,在办理流程上十分顺利舒心,工作人员态度也很好,以后房子就是自己的了,打算留给孩子住或处理掉,这下心里更踏实了。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是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活动,满足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改善住房需求的又一举措。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的申报坚持自愿原则,对于有房屋出售、抵押等需要的经适房住户,可以通过取得完全产权,将产权性质转变为普通商品住房,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益,更加自主更加充分地享受住房权利;对于没有上述需要的住户,可以不缴纳政府收益等费用,不办理完全产权,继续居住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发挥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作用。(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曹儒峰 通讯员 马鑫 张仁祯 报道)
以上就是关于泰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泰安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开始办理)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