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区别(简述执法与司法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执法机关指行政机关,是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司法机关指检察院和法院。一、行政机关才是法律的执行者,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司法机关,说通俗点,就是判断谁...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司法执法的区别”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话题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区别
法律分析:一、执法机关指行政机关,是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司法机关指检察院和法院。
一、行政机关才是法律的执行者,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司法机关,说通俗点,就是判断谁违没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简述执法与司法的区别
法律主观:
司法立法执法的区别: 1、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行使的是行政权;司法机关仅指法院和检察院,行使的是司法权。 2、立法机关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的活动。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四条 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执法与司法的区别和联系
司法是执法的前提,执法是为了更好的司法,执法与司法的区别有主体、内容、程序性要求、执法等。
司法是执法的前提,执法是为了更好的司法,执法与司法的区别有主体、内容、程序性要求、执法等。执法与司法的联系是:司法是执法的前提,执法是为了更好的司法,没有司法的执法就没有了依据,没有执法的司法就如一纸白文,没有了立法的实质意义。执法与司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主体方面:司法,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内容方面:司法,对象是案件,内容是解决纠纷;执法,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内容比司法广泛。程序性要求:司法,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如果违反程序,将导致司法行为的无效和不合法;执法,执法活动不如司法活动的程序性要求严格;主动性:司法,被动性,更加强调的是不告不理;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执法与司法的相同点有什么
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两者都是具有特定对象的行政行为。
1、政执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的直接影响相对方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个人、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2、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为争议双方之外的第三者,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或民事争议案件并作出裁决的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以行政机关为一方,以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各为一方的三方法律关系,具体包括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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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十四条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者区级执法。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今天关于“司法执法的区别”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司法执法的区别”,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