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刷网页点击率犯法吗(全国首例!“做任务”刷点击量,我爱网被判赔偿百度200万)

一、刷网页点击率犯法吗1、刷网页点击率是犯法的。刷点击率都是官方明令禁止的。刷数据无非是欺骗投资者、欺骗广告主、欺骗消费者、欺骗平台等等,违法无疑。后面都有利益...

一、刷网页点击率犯法吗1、刷网页点击率是犯法的。刷点击率都是官方明令禁止的。刷数据无非是欺骗投资者、欺骗广告主、欺骗消费...更多刷网页点击率犯法吗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刷网页点击率犯法吗(全国首例!“做任务”刷点击量,我爱网被判赔偿百度200万)

一、刷网页点击率犯法吗

1、刷网页点击率是犯法的。刷点击率都是官方明令禁止的。刷数据无非是欺骗投资者、欺骗广告主、欺骗消费者、欺骗平台等等,违法无疑。后面都有利益也有受害者,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不正当竞争、诈骗等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网页侵权怎么处理

1、及时保留证据。被侵权人在网上发现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保存网页,并注重时间的连续性,最好用公证方式保全证据;

2、考虑到网络的隐蔽性,被侵权人难以确定侵权人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网络服务提供商。起诉后法院会责令网络服务商提供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个人信息;

3、注意管辖权。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4、注意诉讼时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蓝箭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刷网页点击率犯法吗拓展阅读

刷网页点击率犯法吗(全国首例!“做任务”刷点击量,我爱网被判赔偿百度200万)

全国首例!“做任务”刷点击量,我爱网被判赔偿百度200万

原标题:百度起诉我爱网不正当竞争 全国首例涉人工刷量平台干扰搜索引擎算法案一审宣判

记者|任文岱

责编|张晶晶

正文共1881个字,预计阅读需6分钟▼

“做任务”刷点击量、制造虚假点击数据、扰乱搜索排序结果……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全国首例涉人工刷量平台干扰搜索引擎算法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认为深圳市我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我爱网”)设置广告任务发布平台等行为,帮助用户制造虚假点击数据,扰乱排序结果,引发双方间不正当竞争纠纷。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我爱网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百度经济损失200万元。

法院认为原告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我爱广告任务网”是我爱网运营的一家网站,网站中有明确的“任务”设置指引和“做任务”指引,不仅可以帮助“发任务”用户完成任务的设置,还可以帮助“接任务”用户完成任务并拿到相应的奖励,最终实现帮助“发任务”用户完成向目标网站刷点击量进而提升在搜索引擎结果中排名的目的。

百度运营的百度网提供搜索引擎网络服务,每年投入巨大成本运营百度搜索引擎,其作为原告,发现我爱网通过在其运营的网站中设置广告任务发布功能,帮助并诱导网站用户设置、点击搜索任务。而在百度搜索排序算法中,用户点击行为占有一定算法比重。因此,百度认为,我爱网的行为帮助用户制造虚假点击数据,扰乱原有的客观排序结果,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判令我爱网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

百度方还表示,我爱网的行为将一些不法网站推到搜索结果的更高位置,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并且通过从其网站用户充值的金币中抽成、流量变现的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我爱网否认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和商业道德,称其并未利用任何技术手段对百度的网络产品进行妨碍和破坏,没有损害百度的合法权益。认为其行为等同于线下的“居中介绍”行为,表示其是通过自己的网站将自己的用户介绍到百度网站,这些用户自己主动且自愿到百度网站进行搜索操作,并未给百度造成损失,也没有对百度的商誉产生不良影响。

海淀法院查明,我爱网还通过设置VIP模式、“竞价模式”,扩大刷量的规模,获得了更高的经济收益。同时认为,百度对其搜索引擎服务中所涉及的真实、清洁、可靠的数据负责,具有正当合法的商业利益,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虚假用户搜索需求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海淀法院认为,我爱网直接针对百度搜索引擎进行了定制式运营,在明知百度搜索规则的情况下,引导用户进行针对百度搜索规则的运营服务。

我爱网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海淀法院表示,我爱网的手段是帮助、指引流量需求方发布需求任务,以“盈利”为诱饵,诱导“接任务”用户伪装成正常用户完成刷量任务,其目的是满足“发任务”用户的刷量需求,干扰搜索引擎算法,提升搜索排名,并且通过“竞价模式”等方式扩大刷量规模、获得高收益。因此,从实质上看,我爱网所运营的网站是针对搜索引擎,人工制造虚假点击量的交易平台。

法院表示,“百度公司通过算法分析点击搜索引擎相关结果的数据,如果基于不真实的访问数据,百度公司会作出错误的算法判断,使用户与其所需求网站之间的距离增大,最终导致其丧失在搜索引擎网络服务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因此,法院认定我爱网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其商业模式会产生无效流量,不能真实地反映用户以及市场的需求度,从而使用户花费更大的时间成本搜索其需求的网站,或者根据虚假点击数据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使百度公司丧失用户对其的信任度,降低其竞争优势。

“我爱网的经营模式使得大量虚假数据流入搜索引擎的搜索逻辑中,造成市场信息传递的错误,扭曲搜索引擎的商业模式。从长远来看,如不对这种模式进行规制,将使得搜索引擎中充斥虚假点击量,严重干扰搜索引擎的算法和逻辑。”海淀法院还表示,“做任务”所得流量使其他网络用户的搜索结果排位靠后,降低了未通过“做任务”获取流量的用户点击排序的相对位置,使其最终丧失公平的竞争地位和竞争机会。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我爱网虚增目标网站点击量的行为,实质是制造虚假的用户搜索需求,使搜索结果呈现与关键词更加匹配,增加目标网站在搜索引擎中的权重,以干扰原告搜索引擎排序算法的行为。该行为不仅增加百度公司维护正常搜索运营服务的各项成本,破坏原告提供的正常服务环境,还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中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海淀法院综合我爱网主观故意明显,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较大,以及在案件中未如实举证等因素,一审判决我爱网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百度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法院表示,目前该案尚在上诉期内。


以上就是关于刷网页点击率犯法吗(全国首例!“做任务”刷点击量,我爱网被判赔偿百度200万)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