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罚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
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罚
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自首,是刑法总则规定的量刑制度,对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个罪符合自首条件的情形普遍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依据这个规定,不论是不是酒后驾车,只要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就应当认定为自首,这一点法律上已经有明确规定,而不是《意见》作出的新规定。《意见》只能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予以细化、明确和完善,而不能突破刑法的规定。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罚拓展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们知道汽车需要买保险才能够安全上路,尤其是交强险是强制性购买的,不买上路是违法行为,但是机动车车主可以自由选择商业保险,比如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理赔。
网友咨询:
2019年7月2日13时许,孙静波驾驶×××号大众牌小型轿车沿幸福南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行至官银号立交桥南侧时,与由西北向东南方向打斜横过幸福南大街的卢某驾驶的新蕾牌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卢某受伤。发生交通事故后,孙静波弃车逃逸。
2019年9月10日经白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追逃大队认定,孙静波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承担此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2019年11月11日经白城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卢某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一级。
2019年7月3日,孙静波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吉林通达司法鉴定所鉴定,卢某构成一级伤残,护理依赖为完全护理依赖,护理人数为一人,护理期限为长期护理,医疗依赖为2000元/月,后续治疗费为30000元。×××号大众牌小型轿车在太平洋财险白城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和保额为100万的商业三者险。孙静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石志忠律师解答:
孙静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重伤后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孙静波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应从轻处罚。孙静波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对卢某已构成侵权,孙静波应赔偿卢某合理损失。
虽然孙静波为轿车购买了价值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但是,交警已经明确认定驾驶人孙静波肇事后逃逸,对于当时孙静波是否存在酒驾、毒驾无法判定,孙静波作为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对于肇事后逃逸违法行为的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性应当明知,保险合同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对该行为免赔的规定,属于驾驶人员应当掌握的基本常识。因此,对被害人的损害赔偿应由孙静波承担。
石志忠律师补充:
《机动车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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