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户口迁移怎么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转户口流程的问题。在这个话题上,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我相信通过深入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它的本质。现在,我将我的理解进行了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1、“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2、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3、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省内转户口的流程
同省不同市迁户口一般需要先到拟迁入地开具户口准迁证,然后凭准迁证到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好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到拟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由于各地户籍政策不同,具体情况还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
一、转户口需要本人回家办理,具体流程是:
1、携带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
3、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二、户口本丢了补办流程:
1、居民户口簿丢失或损毁需重新补发的,经民警调查核实,报派出所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办理。
2、户主和户内成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补办原因,并注明户主及户内成员关系、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盖章。
3、需要出示户主及户内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迁移怎么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办理户口迁移证流程有:
1、首先向户口迁移办理处提出自己的书面申请,然后要通过户口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若是符合迁移条件。就可以上报给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过后再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2、凭借自己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下户,再由迁出地的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3、最后由《准予迁入证明》以及迁出地派出所通过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进行上户即可。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武汉同城转户口流程及具体资料
同城转户口流程及具体资料:
1、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2、当事人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
3、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明和迁移证;
4、当事人持迁移证和准迁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户口迁移。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综上所述,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迁户口流程的内容
法律分析: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
2、向迁出地派出所(现户口所在地)提出迁出申请,再开个户籍证明;
3、拿着户籍证明跟相关证明材料去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嵌入;
4、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5、拿着这准迁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开迁移证;
6、最后,拿着迁移证、身份证去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迁移户口的流程及条件
您好,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请注意一定要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3、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如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5、最后,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不能立刻办妥,因而现有身份证最好先不要交回,以方便工作和生活使用。
二、户籍迁移具体有哪几种类型?
每个省对户籍迁出的条件大致相同,而对迁移的要求各不相同,总的来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这种政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居转常”,即在该市居住满一定时间者,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转为常住人口,迁入户籍。
2、人才引进政策
这种政策主要适用于城市紧缺型人才和一些高级管理、科技技能人才等等,这些人在满足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户籍迁入。
3、投靠类迁户
该类方法适用于与该市常住居民结婚的外省居民,或者与该市常住居民有父母子女等亲缘关系的外省居民。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政策
上海生源地的应届毕业生及获得国外学历的留学生,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户籍迁入。
由此可见,户籍迁移的流程并不复杂,只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详细、正确的资料,办理正当手续,就能顺利进行办理。另外,关于户籍迁移的类型,全国各地的规定也各有不同,总的来看,类型的选择还是比较多的,迁移较从前也更为容易。
法律依据
《户籍管理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去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本人不去可代办,但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去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家庭成员中的成年人,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户口迁移步骤如下:
一、去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本人不去可代办,但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去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家庭成员中的成年人,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一般当天即可办理,有效期30天);
三、去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本人对其中的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及办理新的身份证(非必须),别人代替不了。此环节需携带《准予迁入证》(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境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好了,关于“转户口流程”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转户口流程”,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