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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判决书与裁定书哪个严重)

裁定书和判决书区别如下:1、数量不同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书,而可以有数个裁定书。判决书即最后案件结果的判决书,但也有是以裁定书结案的。例如原告自愿撤诉,法院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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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判决书与裁定书哪个严重)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裁定书和判决书区别如下:

1、数量不同

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书,而可以有数个裁定书。判决书即最后案件结果的判决书,但也有是以裁定书结案的。例如原告自愿撤诉,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以裁定书结案的。

2、目的不同

判决书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书既可解决实体问题,也可解决程序问题。判决书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而裁定书可以以口头形式下发。

3、上诉不同

不服判决书和裁定书可以上诉,但是判决书皆可上诉,上诉期限为15天。而裁定书除了部分可,上诉外,其余均不可上诉,上诉期限为10天。例如立案不予受理裁定书,管辖权异议裁定书,驳回起诉裁定书。

裁定书生效时间

1、如果是一审,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生效后三日内是对方支付的时间,超过三日,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一审民事判决书在生效之前有个上诉期限,为15天,原被告双方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天不提起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

一、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

1、判决和裁定区别如下: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桥灶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3)形式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敏宴扮式或者书面形式;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4)上诉期限不同。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判决允许上诉祥纯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

(5)法律效力不同。裁定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判决其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二、判决书有什么内容

判决书内容包括: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裁定和判决的区别

裁定和判决的区别如下:

1、判决是对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裁定是适用于诉讼程序的;

2、判决的表现需要用书面形式,裁定既可以是口头上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

3、上诉与抗诉的期限不一样(判决是十五天,裁定是十天);

4、一个案件中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只有一个,裁定有若干个;

5、两者作出的依据有所不同(裁定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判决依据的是实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判决书与裁定书哪个严重

判决书与裁定书区分不一样不存在严重之分:

1、判决书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书既可解决实体问题也可解决程序问题;

2、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

3、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4、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

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有: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综上所述,判决书和裁定书是法院出据最多的法律文书,两者的适用事项不相同,两者作出的依据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区别是什么?

裁定书和判决书区别如下:

1、数量不同

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书,而可以有数个裁定书。判决书即最后案件结果的判决书,但也有是以裁定书结案的。例如原告自愿撤诉,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以裁定书结案的。

2、目的不同

判决书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书既可解决实体问题,也可解决程序问题。判决书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而裁定书可以以口头形式下发。

3、上诉不同

不服判决书和裁定书可以上诉,但是判决书皆可上诉,上诉期限为15天。而裁定书除了部分可,上诉外,其余均不可上诉,上诉期限为10天。例如立案不予受理裁定书,管辖权异议裁定书,驳回起诉裁定书。

裁定书生效时间

1、如果是一审,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生效后三日内是对方支付的时间,超过三日,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一审民事判决书在生效之前有个上诉期限,为15天,原被告双方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天不提起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裁定和判决有什么区别

一、裁定和判决有什么区别

1、裁定和判决的区别如下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

(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判决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刑法等实体法;

(3)形式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二、裁定的范围是什么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法院裁定和判决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

1、适用的事项不同。

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

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2、作出的依据不同。

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

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

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

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判定书和裁定书有什么区别

法律主观:

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区别有哪些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各位已经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并且能让您知道您所遇到的问题的下一步该怎么去做。如果您在遭遇了类似的问题,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捍卫公平,如您需要法律咨询,请进入,咨询专业律师,相信定会有完美的答复。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判决书与裁定书哪个严重)

好了,今天关于“判决与裁定的区别是什么”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判决与裁定的区别是什么”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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