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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

允许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总的原则是主要针对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

现在,我将着重为大家解答有关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的话题,我们开始讨论吧。

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

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允许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总的原则是主要针对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在一年以上。

不允许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等。

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但如果是既用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应税和免税项目的,也可以进行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固定资产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外购后销售的,属于普通货物,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房屋、建筑物以及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是房屋、建筑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管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均不得抵扣。二是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型后,购进货物或者劳务用于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允许抵扣,只有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不允许抵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企业购进的电子设备、工具器械等固定资产,可按现行税法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具体该怎么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怎样抵扣的?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的,除另有规定外,按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固定资产如何核算?

入账价值的确定:按进价入账(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按全部进价入账。如购入的固定资产需安装,则先计入在建工程,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

计提折旧:根据该固定资产的类型定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按一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注意:当月确定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提折旧)

提足折旧并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如提足折旧后,此金额为净残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收到清理收入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进项税额如何理解?

公司在购进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时所缴纳的一定的税费称之为进项税。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

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分录的时候记在借方。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

 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允许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也不纳入增值税改革范围,即企业购入以上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其所含的增值税。财税[2009]113号进一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6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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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

法律主观:

说到抵扣很多人可不是很理解,但是要是说增值税应该会比较熟悉。因为有抵扣这一项目,只有增值税才有,在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可以根据发票的进项税进行抵扣其税款。一、固定资产抵扣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租入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可归纳为: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额要么全额抵扣,要么不能抵扣。专用于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能抵扣,其余情况可全额抵扣。接受政府补助收入购入的固定资产或者接受政府专项研发补助的专项研发经费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进项抵扣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第(4)点、第(5)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于进项能否抵扣,与资金来源没有关系,主要是发生的进项税额是否用于上述不得抵扣的项目,如果接受政府补助的购入的固定资产用于上述项目,则不能进项抵扣,用于不在上述项目范围内的,则可以进项抵扣。购置固定资产用于什么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具体结论购置固定资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案例企业购置一栋楼房,价款合计2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20万元。此栋楼房专用于职工宿舍。根据“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相关规定,220万元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不能固定资产抵扣的情形(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固定资产抵扣注意事项1、《条例》及《细则》规定: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含混用的机器设备)及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以及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的原料费和修理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是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关键点。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根据新《条例》、《细则》针对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的有关规定作出了补充,即: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统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希望上文的固定资产抵扣的相关规定、不能固定资产抵扣的情形以及固定资产抵扣注意事项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要点》第一条

可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

(三)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扣除。

(四)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扣除。

固定资产从哪一年开始可以抵扣

法律分析:购进固定资产增值税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可以抵扣的。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第二条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新政策2021

法律分析: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固定资产如何抵扣增值税

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是需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每年的抵扣比例也都是不一样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依据是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的,当我们在购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时候,是需要进行记录的。

一、固定资产如何抵扣增值税

固定资产如何抵扣增值税,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二、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依据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三、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的会记分录有:

购入动产

借:固定资产 买价+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发票上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购入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 买价+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发票上的金额*60%

——待抵扣进项税额 发票上的金额*40%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可以,除非用于不可以抵扣项目。不可以抵税的政策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

好了,今天关于“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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